非正常出站
非正常出站
所谓的“非正常出站”,通俗地理解为成功刷卡进站后,出站时该卡没有被出站闸机读卡、扣款,因而该卡也就无出站记录,待下一次使用时,无法正常刷卡进站,到服务中心进行“消卡”处理时,需扣款9元。
这个扣款规定是从2002年开始的,当时根据《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制定的最高扣款额度是3元。现在“非正常出站”扣款为什么调高到9元呢?据解释,相关规定制定于2002年,当时开通运行的地铁线路较少,而现在线路不断增加,网络最高票价为9元,因此“非正常出站”扣款也相应调高到9元。
记者了解到,对使用交通卡的乘客,如果是“非正常进站”,即无进站记录的交通卡,在出站时,也须按照以本站为起始的最高票价扣款后方可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