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检查验收标准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凤冈县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检查验收标准


为认真做好我县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县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全县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特制定验收标准。

一、检查内容及标准(总分100分。分项扣分扣完为止)

(一)领导重视。①乡镇主要领导担任换届选举指导小组组长;②各村(居)按程序提名投票推选村(居)选委会成员成立选举委员会;③党政领导有专人负责并经常过问选举工作,召开专题会议4次以上;④对村(居)选举工作经费进行补助;⑤对选举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共10分,缺一项扣2分)

(二)依法选举。①选举程序合法;②选民证发放到位;③选民登记名单、初步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竞选人按时公布;④选举会场设立秘密写票处;⑤委托投票是否超过了3人。(共20分,一项缺或不合格扣4分)

(三)选举一次性成功的比例是否达100%。(共10分,按本乡镇的比例计算,少10个百分点扣1分)

(四)选举工作中无越级上访,有上访的能就地解释、消化。(共20分,出现一次到县上访扣5分,出现一次到省、市上访扣10分)

(五)乡镇上报各种选举资料及时、准确。(共15分,出现一次上报资料不及时或不准确扣2分)

(六)各村(居)是否按换届选举方案的时间要求推选了村(居)民小组长和村(居)民代表。(共10分,以花名册和推选记录为准)

(七)及时召开第一次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村(居)民自治章程,各村(居)规章制度健全,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建立好村民委员会的下属机构。(共10分,建立机构差一个扣1分,无村(居)民自治章程扣3分,其它制度缺一项扣1分)

(八)乡镇是否建立了较为规范的选举工作档案(按档案管理标准、要求进行对照)。(共5分,不完整扣3分、不规范扣1-2分)

二、检查验收方式

换届选举结束后,由县换届选举指导小组抽人对各乡镇的选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奖级设置

检查验收后,对换届选举工作做得好的乡镇给予奖励,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三等奖一名。同时对工作不负责任、选举不按程序、不严格依法的要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