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创业者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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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创业者联盟


福建工程学院创业者联盟(简称“创盟”,英文名为 Entrepreneurs’s Alliance 简称“EA”)是一个学术性、研讨性、服务性和素质拓展型的社团,队员广泛来自于各系、各专业、各年级,形成优势互补、合理搭配的人才有机组合体。社团力求于为学生提供一个锻炼自我的平台,帮助同学们实现自己成功的梦想。



前言:


创业者联盟成立于2004年,经过五代创盟人坚持不懈地努力下,社团目前已发展成为全院最大、最优秀的社团之一。自社团成立以来已获得多项荣誉,连续四年被评为院优秀社团,是院五星社团,院十佳社团。2006年6月,我创盟组织的“制高科技”创业计划团队在第四届福建省“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中喜获省铜奖,2007年组织的三支创业计划团队获省三等奖。第三届、第四届“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中获得第一和第二的好成绩。创业者联盟还是全院唯一一支拥有自己的篮球队、礼仪和培训团队的社团。

本社团一大特色——将公司模式引入社团的组织结构,设董事局、常务执行委员会,其中董事局设执行董事1名,常务执委会设会长1名,执行总监1名。执行委员会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中下设信息部、市场部、宣传部、HR(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5个部门。

福建工程学院创业者联盟


一、社团名称:

中文名称:创业者联盟(简称“创盟”)

英文名称:Entrepreneur''s Alliance(简称“E A”)

二、社团理念:

尊重 分享 协力 共赢

三、社团口号:

中文:以创业者姿态生存!

英文:fighting、fighting、and fighting !

四、社团宗旨:

学习 创新 素质拓展 自主创业

“创业者联盟”致力于为广大同学搭建一个交流沟通信息、撞击智慧火花、挥洒创业激情的模拟平台,并在服务同学与社会的实践活动中,培养队员的创新意识、创业意识以及创业技能,拓展自身综合素质,力求自主创业。

五、社团性质:

学术研讨性、实践创新性、素质拓展型学生社团。

六、活动内容和范围:

1、组织队员和创业爱好者,举办创业沙龙,学习创业成功案例,进行市场调查、专业论文写作、专业信息竞赛等活动,并邀请各界成功人士进行座谈、演讲。通过学习和实践全面拓展创业素质,提高社会实践能力。

2、选拔社团优秀骨干与院、系出色人才组成创业团队,利用我院学生课外优秀科技成果以及其它推荐项目进行创业尝试。

3、组织各种校园文化活动,进行社团交流活动,传播实用的、科学的创业知识;与兄弟社团、企事业单位联手组织公益活动以及配合院、系组织的各种活动,共同丰富校园第二课堂,不断提升校园活动品位。

4、搜集全球最新资讯,通过社刊——《智商》(即<<简明资讯周刊>>)校内定期发布。

5、联系企业单位,开拓社会实践空间,为社团成员及广大同学寻找社会实践机会;为商界人士、企业等提供其在校园合法活动的咨询、调查、宣传、策划等服务。

七、活动形式:

信息传播沟通+ 社会实践训练

八、组织机构职责:

本社团设有董事局(由原创盟出色队友组成,不参与社团日常管理)常务执行委员会、执行助理以及5个职能部门。以下是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简介:

(一) 信息部

负责搜集最新社会热点、校园资讯等信息,通过社团期刊《智商》(即《简明资讯周刊》)向全校发行,丰富同学们的知识;创建、维护社团网站,并不定期在社团网站上发布社团活动成果及与创业相关的信息,为社团伙伴和全校同学服务。

(二) 市场部:

为我院、系的各类大中型活动寻找赞助企业;联系、邀请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知名人士来我校举办讲座和培训。负责联系企事业单位,为广大同学寻找社会实践的机会;代理学生用品、代办各种商业展览活动

(三) HR部(人力资源部)

负责本社团纳新、招聘、培训、绩效考核、会议记录、材料整理以及各项工作的组织、布置、分配和协调工作,将人力资源最优化。

(四) 广告策划部:

负责本社团日常活动的通知、宣传工作,通过红榜、海报、稿件等形式宣传本社团,为来我校的讲座和培训画、贴海报做宣传;组织一些展览活动,树立社团独特、卓越的形象,扩大我社团在全院乃至全社会的影响。

(五) 财务部:

负责管理社团的财务收支,进行各项活动的原料、物品采购,对社团的重大活动的经费开支进行预算、决算;定期向执委会和社团伙伴汇报社团资金收支、结算情况。

另外,社团还设有几个特色的项目团队,“雪狼”篮球队,商务礼仪队,制高培训团队以及市场部的业务团队。

09年又是一个新的起点,创盟人已经作好了充分的准备。在创盟“没有尽力而为,只有全力以赴!”,我们的口号是“以创业者姿态生存!”,我们的理念是“尊重、分享、协力、共赢”。我们坚信,我们的团队是最优秀的,我们的文化的最独特的。在这里你不但可以找到良师益友,还可以找到展示自己的舞台。来吧,加入我们,和我们一起成长,一起奋斗,让我们共享创业的激情!fighting fighting and fighting !!!

福建工程学院经济管理系创业者联盟章程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我社团健康有序的发展,本着“立足校园,面向社会,诚信为基,服务为本,运作独特,追求卓越”的社团理念,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结合本社团的特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社团的性质:经济管理系团总支下属的服务性、研讨性、素质拓展型学生社团。

第二条 社团的宗旨:“创业者联盟”致力于为广大同学搭建一个交流沟通信息、撞击智慧火花、挥洒创业激情的模拟平台,并在服务同学与社会的实践活动中,培养社员的创业意识、创新意识以及创业技能,拓展自身综合素质。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三条 本社团设独立董事会(董事主席1名)、常务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由会长、执行总监和副会长组成,其中分别设有会长1名、执行总监1名、副会长1~3名。常务执委会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下设信息部、HR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广告策划部、财务部等5个部门,每个部门各设1个部长和1~2个副部长。

第四条 社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第五条 社员大会是本社最高权力机构。社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制定、修改或废除本社章程,并报经批准后实施。

2. 审查财务预、决算报告、以及各部门的工作报告。

3. 审查对社员开除社籍的处分。

第六条 常务执委会是社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 负责社团内部的人事任免;

2. 对社团的发展做出科学决策;

3. 负责对组织的成员进行具体的监督、管理(包括社员的进出管理、社员的潜能激发、团队精神的培养、社员的工作评估等)。

注: 执行总监、副总监分别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总监:

主持社团日常工作,把握社团发展方向,制定社团发展战略,统一领导各部门工作;代表社团与上级组织保持联系沟通,并对全社负责。

(二)、副总监:

协助执行总监管理与社团相关的组织工作,主持工作例会,传达执委会的指示,协调社团各部门的关系,及时检查通报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一)、执行助理:

1、负责社团各次会议的安排、考勤、记录以及活动资料、社员档案管理;

2、负责学术研讨项目的主持,组织兴趣爱好者参加社团活动;

3、对社团活动进行总结,将形成的活动成果交信息部发布到社团网页。

(一)、信息部: 设刊物组与网络组

负责搜集全球最新资讯,通过社刊《智商》(即<<简明资讯周刊>>)定期发布;创建、维护社团网站,并不定期在社团网站上发布社团活动成果及相关创业类信息。

(二)、市场部: 设展销组、赞助组和实践岗位组

负责联系企事业单位,为广大同学寻找社会实践机会,代理学习用品、代办各类商业展览活动,为我院、系的各类大型活动寻找赞助企业;联系、邀请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知名人士来校举办讲座与培训。

(三)、策划部:

负责本社团各项活动(包括市场调查、创业计划等)的策划工作,协助市场部的拓展市场活动空间,为社团承接大型校内外活动提供方案支持。

(四)、组织部:

负责本社团的日常例会及各项活动的组织、布置、协调工作;同时,管理社团工作档案和队员档案,对本社团对员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五)、宣传部:

负责本社团队日常活动通知、宣传工作,通过海报、稿件等形式宣传本社团,树立社团独特、卓越的形象,扩大本社团在全院乃至社会的影响。

(六)、财务部:

负责管理社团财务,对社团重大活动的经费开支进行预算、决算;定期向执委会汇报社团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第四章 组织负责人的产生与罢免

第七条 常务执委会执行总监及各部门的负责人由社员民主选举大会选出,执行助理由执行总监从执委会中派任,任期均为1年,连任不得超过2年。

第八条 部门负责人学期工作报告在社员大会接受审核,未经三分之二以上社员赞成通过者,由理事会给以罢免、降职。

第九条 社团各主要负责人资格条件限制:

1. 须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与协作精神,综合素质高;

2. 学习认真刻苦,成绩良好;

3. 须是本校大学二年级或二年级以上学生,且是本社团社员。

第五章 工作制度

为维护社团各项工作正常、有序、有效地开展,保持社团的活力与凝聚力,在我院师生和社会各届中树立良好形象,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第十条 常务执委会每学期初必须制定好本学期工作计划,各部门亦要依据组织本学期工作计划相应地制定自己的工作计划。社团在开展某项具体活动时,必须先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第十一条 社员必须按时参加各种会议,不迟到,不早退,按时认真完成组织的各项工作任务。各部长期保持密切联系,定期组织部内会议,进行工作的布置和活动总结,并向理事长汇报工作。

第十二条 社团每月应召开(至少一次)社员大会。日常工作中必须定期召开各职能部门会议,并做好人员签到与会议记录,会议记录须报秘书组存档。对于多次无故缺席,不履行社员义务的人员,经提醒后仍不见改善均视为自动退出组织,成员档案亦作废除并缴回社员证和及时通报。

第六章 社员制度

第十三条 社员享有的基本权利:

(一) 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社团的各项活动;

(三) 享有本社团对全院同学提供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所有社员一律平等;

(六)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四条 社员履行的基本义务:

(一) 遵守本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的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 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其他社员的正当权益;

(三) 积极、准时地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保守本社团与合作单位的各项机密;

(六) 不得从事欺骗同学、损害社团声誉的任何活动;

(七) 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有价值的资源和信息,促进本社团的发展。

第十五条 本社团实行注册社员制,社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即时交回社员证。

第十六条 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并及时公开通报;情节严重者,违反校规校纪或借本社团的名誉违反法律者,社团有权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注1:个人入会的程序:

一、申请入会的个人向本社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二、由个人所填写的意向部门进行审查并获得通过;

三、建立社员档案,并颁发社员证。

注2:本社团对申请入会的时间不做任何限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承认并遵守本社团章程的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均可提出申请。

第七章 财务管理制度

为严格规范我社团财务状况,树立良好形象,特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本社经费来源为:

1. 社员缴纳社员费;

2. 学院、系对本社的扶持以及企业赞助或其他形式的社会捐助;

3. 为个人、企业及其他社团提供其在校园合法活动的咨询、调查、策划、宣传等服务的收入以及各种代理、代办活动的收入;

第十八条 社团日常经费支出主要用于维持本社正常运转及其用于各种校园活动的开支。本社团对财务经费实行公开化、规范化管理,接受社员及各界监督。

第十九条 本社团各部门的报销凭单采用发票或收据(发票、收据需有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校人签名)切实做到合理使用经费,节省开支,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第二十条 日常开支20元以下费用由财务部长审核批准支出;20元以上经费的使用必须报由财务部审批,理事长签字方可支出。财务部长要备财务账本,登记好各项开支日期、项目、经手人等。有经费预算的开支报账金额以批准范围为准,超支经费不予报账。

第二十一条 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

第八章 档案管理制度

为使创业者社团成员及其工作有一客观的评价标准,做到有章可循,提高工作积极性。同时也为积累一定的历史资料,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和经验、教训,将制定如下档案制度:

第二十二条 秘书组负责本社团的文件、会议记录及工作简报及其他形式的材料进行管理、分类、归档,并对各项工作进行综合总结,及时汇报。

第二十三条 本档案分为:各级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类、组织的干部档案类、其他成员档案类、工作计划类、工作报告类、奖罚记录类、社刊类、重要书刊报纸类等,并定期进行修改、更新、补充。

第二十四条 组织各部门每学期必须递交一份详细工作计划,每次大型活动以后递交一份工作总结,作为社团工作档案。

第二十五条 骨干档案用于部长以上人员,其他成员档案用于全体成员归档管理及日后的追踪调查,是考核本社团成员工作情况的主要依据。

第九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七条 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福建工程学院经济管理系团总支审查同意。

第二十八条 本社团终止前,须在指导单位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本社团经福建工程学院经济管理系团总支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三十条 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照福建工程学院经济管理系团总支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常务执委会。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社员大会通过及福建工程学院经济管理系团总支核准之日起生效。

经济管理系创业者联盟

2004年9月20日

福建工程学院创业者联盟行为规范及奖惩制度


EA行为规范

会员:团结热爱社团 工作积极主动 办事务实高效

服务文明热情 待人友好礼貌 学习勤奋刻苦

领导:品德高尚 求真务实 作风扎实 团结成员

入会须知:

1. 每个成员须全面深入的了解社团的组织文化;

2. 每一个社团成员应熟记社团理念和宗旨;

3. 绝不允许任何一个成员以社团名义做私事;

4. 绝不允许任何一个成员以任何理由私自动用社团财产;

5. 绝不允许任何一个成员以任何理由泄露社团机密。

总则

1. 凡本社团成员在社团工作中表现突出或创出辉煌成绩者,依据有关条例给予奖励;

2. 社团对各项奖励的评审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3. 社团对成员的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4. 社团设立若干奖:

(1)优秀先进个人; (2)优秀干部

奖励条件

5.“优秀先进个人”条件:

(1) 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得到其他大部分成员认可和好评;

(2) 积极参加社团各项活动;

(3) 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6.“优秀干部”条件:

(1) 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得到其他大部分成员认可和好评;

(2) 领导好其下属成员出色完成任务;

(3) 为社团作出贡献;

(4) 群众基础扎实,并受到一致的好评;

(5) 富有开拓创新精神,为社团的发展出谋划策;

(6) 所在的机构人员有很好的团队精神。

评审机构与程序

1.组织部人事组将各人员绩效考核表资料进行整理统计,并确定若干人后选交由执委会评审;

2.经执委会讨论确定几名候选人;

3.开成员大会进行公开、公平、公正选举,确定人选。

违纪处罚条例

一、为维护社团工作的正常进行,创造良好的环境,培养更好的人才,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社团情况制定本条例;

二、对社团成员实施惩罚措施的基本原则: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纪律处分为辅,坚持以事实为依据;重在教育,重在规范行为,切实发挥处分的教育功能和规范行为的功能;

分则

对受处分的学生,本着以教育为主的原则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切实加强思想教育工作,使其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奋精神。

(一)违规的成员要认真写出书面检查,对所犯错误要有深刻的认识;

(二)对犯过错误的成员提倡其用实际行动改正错误,若改正后成绩突出者仍可参加期末评比,否则将取消其资格;

(三)对成员的处理应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准确,处分恰当。处分做出前,成员有申辩的机会。

附则

一、本条例生效后,原有关条例与本条例相抵触的以本条例为准;

二、本条例由执委会负责解释;

三、本条例经执委会讨论决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晋升条件

总则

一、凡本社团成员在社团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者给予晋升机会;

二、社团评选活动采取半民主化;

三、社团对各项评选活动采取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晋升条件

一、团结成员,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二、跟社团各成员关系相处融洽;

三、有模范带头作用;

四、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五、善于创新,并在前期工作中表现突出;

六、积极主动做好每一项任务。

附则

一、晋升后,不得任何人以领导身份自居;

二、团队精神应加强,能团结组织好其下属;

三、善于开拓进取;

四、设置候选人;

五、晋升后考核期一个月,若考核不合格,则不予晋升;

退会须知

一、违反条例多次或多项,经劝说无效者退会;

二、因有重要事务无暇顾及社团,应提出书面申请,经执委会同意后方可退会;

三、泄露社团机密者以退会处理,并由组织部文娱组记录档案,并交由所在系办备案;

四、凡在系或院受过处分且情节严重的作退会处理。

附录

一、凡本社团成员退会后,由组织部人事组将其资料复印一份交予本人以供参考;

二、凡本社团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怂恿他人退会,否则,一经查出,立刻由组织部将其资料交予所在系办备案。

福建工程学院创业者联盟

200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