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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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


单位负责人:潘家清

单位职责 :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全省环境监察工作计划,对下级环境监察工作进行检查和业务培训,负责环境现场执法检查,调查处理跨区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事故和纠纷,负责突发性事件环境监察应急处理、环保110社会联动工作,负责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省排污费征收、开展排污收费稽查和30万千瓦以上电厂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