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大东方种养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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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大东方种养专业合作社




(一)合作社概况


1.合作社成立时间

阜南县大东方种养专业合作社是由阜南县郜台板鸭厂领办,并由王子武、王金才、王松、王金芳、徐兰兰等5人发起, 2009年 12 月 25日召开设立大会,2009年12月31日经阜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

2.成员及出资构成

阜南县大东方种养专业合作社由阜南县郜台乡5名农民发起成立,经过近两年的发展,合作社社员已由发起时的5人发展到目前的78人,所有社员全部为农民社员。

本社注册资金130万元,由5名发起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其中王子武出资50万元,王金才、王松、王金芳、徐兰兰等4人各出资20万元。

3.收益分配机制

该合作社《章程》第六条、第八条明确规定:

本社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二)运营状况


1.主业发展情况

阜南县大东方种养专业合作社是一家以毛鸭、蛋鸭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等为主导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本社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办社原则,本着“为农民服务,促农民增收”的服务宗旨,依托当地板鸭加工龙头企业,积极开展肉鸭标准化养殖示范,带动合作社社员和当地农民发展肉鸭养殖,并通过“六统一”(统一品种、统一饲料、统一防疫、统一管理、统一回收、统一销售),将原来分散的个体生产活动,变成集约化的生产、产业化的经营。合作社与知名的板鸭加工龙头企业——阜南县郜台板鸭厂建立了牢固的产销合作关系,不仅打造了可靠的销售渠道,而且有效解决了板鸭厂的原料来源问题,同时有效带动了合作社社员和养殖农户通过发展毛鸭养殖实现增收致富,达到了合作社、龙头企业和社员农户的共赢的目的。

合作社与阜南县郜台板鸭厂联手打造“郜台”鸭制品优质品牌,代理开展养殖基地建设,不仅形成了合作社的核心示范养殖基地,而且通过带动社员农户发展养殖,形成了规模化的良种肉鸭养殖基地,现合作社基地已达到年出栏优质肉鸭32万只的生产规模,其中标准化养殖规模达12万只,为积极促进阜南县肉鸭养殖产业发展,推动地区农业产业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