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性丙烯酸面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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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性丙烯酸面漆




基本介绍:


改性丙烯酸面漆改性丙烯酸面漆是一种快干型,单组分,改性丙烯酸面漆。

颜色 可制成各种颜色

光泽 半光(ASTM D-523)

体积固体份 35%+3%

典型厚度 干膜厚40微米,相当于湿膜厚114-143微米

理论涂布率 在规定的固体份和干膜厚40微米的条件下,8.75平方米/公升

实际涂布率 允许适当的损耗系数

施工方法 无气喷涂, 刷涂, 滚涂

干燥时间  用改性丙烯酸面漆自重涂间隔

温度 表干 硬干 最小 最大

-5℃(23F) 2小时 36 小时 24 小时 无限制

5℃(41F) 1小时 24 小时 8 小时 无限制

25C (77F) 30 分钟 8 小时  4 小时 无限制

35℃(95F) 15 分钟 8 小时 2 小时 无限制

设计用途:


改性丙烯酸面漆装饰面漆,用于新建钢结构或钢结构的维修与保养,适用于水上部分。

表面处理:


改性丙烯酸面漆所有待涂覆的表面均应清洁、干燥、无污染。所有表面均应根据SSPC—SP1标准进行处理,用高压水或适当的水处理,去除油脂,可溶性盐或其它杂质。新建钢结构/大范围重涂改性丙烯酸面漆应始终涂覆于推荐的底漆之上。底漆表面应该干燥、无污染,且改性丙烯酸面漆必须在规定的重涂间隔内进行涂覆(参阅有关产品说明书)。剥落和损伤的区域应该加以处理,达到规 定的标准(例如Sa 1/2(ISO 8501-1:2007)或SSPC SP10标准或采用动力工具清理至Pt3(JSRA SPSS:1984)或SSPC SP11标准且在涂覆改性丙烯酸面漆之前先对这些部位补涂底漆。 修补/改性丙烯酸面漆应始终涂覆于推荐的底漆之上。底漆表面应该干燥,无污染,且改性丙烯酸面漆必须在规定的重涂间隔内进行涂覆(参阅有关产品说明书)。剥落和损伤的区域应该加以处理,达到规定 的标准(例如Sa2 1/2(ISO 8501-1:2007)且在涂覆改性丙烯酸面漆之前先对这些部位补涂底漆。改性丙烯酸面漆可直接涂覆于老化的,附着力良好的改性丙烯酸面漆漆膜之上,其表面需经适当的冲洗和处理。疏松或剥落的涂层应该刮除,直至露出牢固的涂层为止。且在涂覆之前先对这些部位补涂底漆或改性丙烯酸面漆。

产品特性:


用丙烯酸稀释剂彻底冲洗所有设备。所有未用的漆料应该储存在密闭的容器内。储存一段时 间后,未装满的容器内会出现表面桔皮,漆料的粘度也可能增加。使用前漆料应先过滤。用后立即用丙烯酸稀释剂清洗所有设备。建议在施工过程中也定时冲洗喷涂设备。清洗的频度取决于喷涂量、温度和时间,包括所有的中断时间。 剩余漆料和空罐均应根据有关的地区法规处理。 如果要在涂有本产品的金属材料上进行焊接或火焰切割,将散发出尘埃和烟雾,因此需要适当的个人防护设施,采取充分的局部抽气通风措施。在北美地区可根据标准ANSI/ASC Z49.1"安全焊接及切 割"来执行。 用刷涂或滚涂方式涂覆于新近施工的单组分漆膜表面时,应避免"咬底"。在天气晴好时施工, 待涂物体表面温度应大于露点以上3℃。除非特殊情况,为获得最好施工效果,应使漆料温度达到 21-27℃(70-80F),施工前预先搅拌均匀。未搅拌的漆料(储存于密闭容器中),应根据本说明书中所列的储存条件存放。这里所列的技术施工数据是作为油漆施工时的总的指导准则。所有实验数据均由实验室条件下获得,德谦新材申明所示的数据或其他试验,并不都适用于所有环境下。在实际 施工时,环境及设计因素致关重要,在选择时需特别涂层的性能及用途的查证。

相关分词: 改性 丙烯酸 丙烯 烯酸 面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