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民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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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民事诉讼法学




图书信息


作 者:常怡 编 丛 书 名:出 版 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ISBN:9787562014966 出版时间:2008-02-01 版 次:6 页 数:499 装 帧:平装 开 本:16开 所属分类:图书 > 法律 > 诉讼法

内容简介


长期以来,在司法部的领导下,法学教材编辑部认真履行为法学教育服务的职能,为满足我国不同层次法学教育发展的需要,在全国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力支持下,动员了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苏州大学、烟台大学、上海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法官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广东商学院、华东师范大学、山东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等单位的教学、科研骨干力量,组织编写了《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等多层次、多品种的法学教材。

这些教材的出版均经过了严格的策划、研讨、甄选、撰稿、统稿、修订等程序,由一流的教授、专家、学术带头人担纲,严把质量关,由教学科研骨干合力共著,每一本教材都系统、准确地阐述了本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做到了知识性、科学性、系统性的统一,可谓“集大家之智慧,成经典之通说”。这些教材的出版对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起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和法学界、法律界的高度评价。

教材是一定时期学术发展和教学、科研成果的系统反映,所以,随着科研的不断进步,教学实践的不断发展,必然导致教科书的不断修订。国际上许多经典的教科书,都是隔几年修订一次,一版、五版、二十版,使其与时俱进,不断成熟,日臻完善,成为经典,广为流传,这已成为教科书编写的一种规律。

作者简介


常怡,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顾问。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浙江工业大学兼职教授,汕头大学客座教授,1960年在苏联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副博士学位,1991年评为重庆市优秀教师,1992年获政府特殊津贴。主编《民事诉讼法教程》、《强制执行的理论与实务》、《告诉申诉的理论与实务》、《比较民事诉讼法》等30本教材、专著及工具书,在法学刊物上发表文章60余篇。

目录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体系和方法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概述

第三章 民事诉讼目的

第四章 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

第五章 民事诉讼模式

第六章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第七章 诉权和诉

第八章 民事判决既判力

第二编 总则

第九章 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第十章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第十一章 民事案例的主管和管辖

第十二章 诉讼当事人

第十三章 诉讼代理人

第十四章 民事诉讼证据

第十五章 期间、送达

第十六章 法院调解

第十七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十八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十九章 诉讼费用

第三编 审判程序

第二十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二十一章 简易程序

第二十二章 民事判决、裁定和决定

第二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十四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二十六章 督促程序

第二十七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十八章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

第四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九章 执行程序概述

第三十章 执行程序的一般规定

第三十一章 执行开始

第三十二章 执行措施

第三十三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五编 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

第三十四章 涉港、澳民事诉讼程序

第三十五章 涉台民事诉讼程序

第六编 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民事诉讼制度

第三十六章 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事诉讼制度

第三十七章 澳门特别行政区民事诉讼制度

第三十八章 台湾地区民事诉讼制度

第七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九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概述及其一般原则

第四十章 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

第四十一章 涉外仲裁

第四十二章 送达、期间和财产保全

第四十三章 司法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