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性原则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巩固性原则


巩固性原则:是指教学要引导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牢固地掌握知识和技能,长久地保持在记忆中,能根据需要迅速再现出来,以利知识技能的运用。



简介


教学原则之一。要求学生所学的知识、技能达到牢固和熟练的程度,能够在需要的时候及时地、准确地再现出来。在中国古代,孔丘就提出“温故而知新”的主张。传统教学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重视对所学知识的熟记。在外国,捷克教育家J.A.夸美纽斯明确提出了“教与学的彻底性原则”。他形容只顾传授知识而不注意巩固,就等于“把流水泼到一个筛子上”。现代心理学和教学论对巩固性原则的重要意义,已提供了越来越科学的说明。从广泛的学习过程而言,如果一个人边学边忘,那就一无所得,永远处于无知状态。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学习,不同于成年人或科学家。学生在短时期内集中地学习大量未经自己亲身感受的间接知识与经验,又不能立刻地、全部地运用于实践,遗忘的可能性极大。因此,便特别要求进行巩固工作;同时,心理学和教学论研究表明,防止遗忘也是完全可能的。

应用


记忆是随着全部认识过程的心理活动进行并完成的。因此知识、技能的巩固问题不能孤立地解决,需要学生在感知教材、理解教材和运用知识各个环节上都有很高的质量。但是,专门组织的巩固工作也是重要的,要把两方面结合起来。在巩固知识、技能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意义识记和机械识记的关系。一般说,意义识记是主要的,要尽量避免不理解的单纯机械识记。但是,也不能把意义识记和机械识记绝对对立起来。有些知识如历史年代、外国语单词等需要一定程度的机械识记,有时机械识记也有助于促进意义识记。巩固知识、技能的主要方法是复习和练习。复习、练习的形式应该多种多样,并且要富于变化,有时候有必要简单地重复已经学过的知识、技能。但更重要的,是运用已经学过的知识解释新的事实或解决实际问题,这是最有效地巩固旧知识的方法。在复习中,还要把及时的复习、经常的复习和阶段的复习互相结合起来。根据心理学的材料,识记之后遗忘立即开始,因此教学新知识之后就要及时复习,在经常复习的基础上,到一定阶段要进行集中复习。集中复习能使旧知识系统化,区分出知识中的主要部分和次要部分,发现原来没有发现的内在联系,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巩固。保证知识、技能巩固的一个重要条件,是通过经常的教学检查提供反馈信息。了解学生的知识是否巩固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巩固工作。巩固性原则的贯彻,还要求教师对需要记忆的教材划出明确范围,并有目的、有计划地教给学生识记、再认、再现等记忆的方法,发展学生的记忆能力。

相关分词: 巩固 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