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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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商务局




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巩义市委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巩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巩文〔2010〕38号),设立巩义市商务局(巩义市人民政府招商局),并将原市三产办职能划入市商务局。巩义市商务局是统一管理全市内外贸易和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编制全市对外开放的战略规划,协调、督促和落实对外开放的重要工作。

(二)负责国内外招商引资工作,实施东引西进战略,搞好综合协调和服务;负责制定全市吸引外来投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

(三)负责全市外商投资工作;负责限额以下直接利用外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批和限额以上、限制投资、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协调服务、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

(四)推进全市科技兴贸战略,拟定和执行全市对外贸易中长期规划;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

(五)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许可证的申报和实施;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六)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投资、设计咨询等业务工作;审报管理国(境)外经济组织驻巩代表和办事机构;负责外经贸业务出国人员的审报工作。

(七)负责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它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

(八)组织、申报、指导以巩义市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交易会、展览会等经贸活动。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第三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对全市三产行业发展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编制第三产业及相关行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发展第三产业的战略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市第三产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协调,负责全市第三产业基层组织机构建设工作。

(十)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和流通运行情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商业服务业行业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计量和标准的监督检查;负责成品油、润滑油的管理工作;负责拍卖、典当、生猪屠宰、旧货流通、实物租赁、再生资源、报废汽车回收、旧机动车交易等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单位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党组织建设。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