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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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奴隶


古罗马奴隶,是指在罗马帝国时期的一些奴隶,古罗马的奴隶大部分都来自行省或被征服地区。这些奴隶往往有很高的文化水平,有的甚至比奴隶主的文化水平还高,他们一般被用于家内,担任家内的各种工作。罗马的家庭教师大多都由这些奴隶充任。还有一些来自西方的奴隶,他们的大多数都是毫无文化的野蛮人。奴隶主用这些奴隶担任繁重的工作,如农耕、开矿、放牧等,或把他们送至角斗场,让其充任角斗士。历代元首如奥古斯都、克劳狄、尼禄等有时也利用这些奴隶组成卫队,驻守在宫廷之内。



买卖


在古代罗马,有许多买卖奴隶的市场。每天天还没有大亮,奴隶市场上就热闹起来了。一群一群的奴隶被押到这里,他们头上戴着小白帽,表明他们是战争中的俘虏;腿上涂着白粉,表明他们是等待出卖的奴隶;脖子上挂着木牌,写着他们的年龄、出生地、技能和奴隶主给他们取的浑名。

奴隶主选购奴隶就像在骡马市买牲口一样,捏捏他们的四肢,看筋肉结实不结实;掰开他们的嘴唇,看牙齿长得怎样……奴隶贩子向买主吹嘘他的“货物”是多么“物美价廉”;卖主就尽量挑剔毛病,抱怨价钱要得太贵。双方在那里讨价还价,争吵不休。

市场上的铁匠铺炉火熊熊。铁匠给奴隶钉上脚镣手铐,还要给他们戴上一个铁项圈,上面刻着:“锁住我,不要让我逃掉”这样一行字。奴隶戴上这种项圈,就脱不下来了;如果逃亡在外,奴隶主也可以很快把他抓回来。另外,还用烧红的烙铁在奴隶的前额或脊背上烙下一个印记,这种印记通常是奴隶主姓名的第一个字母。

罗马的奴隶市场好比一个人种展览会。这里,有金发的白种人,有黑发的黄种人,有卷发的黑种人。他们大都是罗马军队在国外打仗俘虏回来的。还有一些是被横行海上的海盗绑架,转卖给奴隶贩子的。

特点


罗马奴隶制的特点,是外族奴隶占绝大部分。罗马进入“共和时代”以后,由于不断对外侵略和扩张,外族奴隶的数量增加很快。到公元前1世纪,罗马城有150万人口,奴隶就占了90万。

罗马对外侵略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掠夺外族奴隶。公元前3世纪,在征服意大利南部山地民族的战争中,有3.6万战俘被卖为奴隶。第三次布匿战争结束,迦太基城中残存的5万人全部成了奴隶。在希腊北部的一次战役中,罗马军队掳掠了15万居民卖作奴隶。罗马统帅凯撒在征服高卢以后,把40万人当作奴隶卖掉。凯撒是他那个时代最大的奴隶主和奴隶贩子。

制度


奴隶通过被一种称作Mancipatio的方式进行买卖。在罗马共和国时期和罗马帝国初期大约有15%-20%的人口为奴隶,主人可以合法地杀死奴隶,一直到公元2世纪有关保护奴隶的法律才被设立。尽管如此,各种复杂的社会原因使得这样的情况很少发生。颁布于公元前82年的Cornelian法禁止主人在任何场合杀死奴隶;前32年的Petronian法禁止主人强迫奴隶进入竞技场搏斗。古罗马历史学家Suetonius写道,在克劳狄一世统治时期,如果主人忽视奴隶的健康问题并导致其死亡,则该主人要被判处谋杀罪;并且,如果一个奴隶在Asclepius神庙得到医疗并恢复,他将获得自由。图拉真时期的斯多葛学派演说家Dio Chrysostom用两天时间在集会论坛上做了两次对奴隶制度的谴责的演说。Seneca the Elder在公元1世纪记载道,那些对奴隶残暴的主人会被当众羞辱。公元2世纪哈德良修改了Cornelian法和Petronian法。公元3世纪Caracalla时期的斯多葛学派法学家Ulpian通过法律禁止了父母将自己孩子卖为奴隶的行为。最后一位有名的异教徒皇帝戴克里先在公元3世纪末4世纪初法令禁止债权人奴役债务人,并且禁止男人为还债而将卖身成为奴隶。 一位罗马居民Vedius Pollio据说将他的奴隶的尸体喂鱼;4世纪时期的喜爱基督教的罗马皇帝Gratian规定任何控告其主人的奴隶要被当即烧死,但是这项法律一般只用于企图对皇帝不利的人,而参与反叛的罗马奴隶通常会被钉在十字架上处死。 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奴隶制通常与杀婴联系在一起。一些被遗弃的婴儿会被贩卖奴隶的商人所救,然后他们把婴儿抚养成奴隶。

生活状况


奴隶主过着令人难以想象的豪华生活。他们平日生活的奢侈,享受的丰美,自不待说。这里只讲几个特殊的例子。执政官卢克洛斯喜爱吃孔雀脑。安东尼乘坐狮子拉的战车,狮子穿的是镇满了宝石的“狮衣”。女奴隶主贵族为了保持皮肤的细嫩,经常用驴子的奶水洗澡,洗过以后还要用东方名贵香油涂在身上。

那时候奴隶过的又是什么日子呢?

罗马有一些专门伺候奴隶主日常生活的奴隶。他们的工作虽然比较轻松一些,但是行动受到非常严格的管制。一个看门的奴隶曾经这样描述他自己:“我象狗一样带着锁链,经常像驴子一样挨打,身上伤痕累累,跟豹皮的斑纹一样。”奴隶在主人面前,没有得到准许,是不能讲话的,甚至连嘴唇也不能动一动,否则就会被认为是在暗中咒骂主人。如果不留神咳嗽一声或者打个嗝,那就要受到狠狠的鞭打。

至于那些在农田、矿山和磨坊干活的奴隶的处境,就更悲惨了。他们劳动的时候带着脚镣或锁链。晚上在地牢一样的屋里睡觉。开矿的奴隶,矿坑往往就是他们的坟场。由于带着铁链干活,发生山崩或塌方的时候,躲避不及,就成十成百地被压死在里面。

奴隶主有时候也花大价钱买来具有特别技能的奴隶,如教师、乐师、医生和一些能工巧匠。为了让这些奴隶很好地服役,给他们的待遇稍微好些。有时候甚至给他们一间小屋,让他们结婚,养育孩子。

自从有了奴隶,罗马奴隶主就把他们当作仇敌一样看待。处处提防他们,实行严厉的管制。为了防止奴隶结伙造反,奴隶主不让人数比较多的同族奴隶在一块儿干活或住在一起。这样,语言的隔阂使奴隶们难以进行串联和密谋。他们还在奴隶中间收买一些奸细去探听消息,发现奴隶有什么图谋不轨的举动,就马上加以镇压。

罗马有句谚语:“有多少奴隶,就有多少仇敌”,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起义


奴隶主越是残酷压迫,奴隶的反抗也就越强烈,最后终于发展成公开的暴动。在奴隶比较集中的西西里岛,30多年中,就曾经掀起两次波澜壮阔的奴隶起义。

公元前138年(中国西汉中期),冬天又要到了。恩那城的几名奴隶赤裸着身子来到奴隶主得莫特里面前,请求发给他们衣服。得莫特里大怒,不容分辩,把奴隶们痛打了一顿。

奴隶主的残暴逼得奴隶再也忍受不下去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起义爆发了。

发动起义的是叙利亚人攸努斯,他在奴隶中有很高的威信。一天黑夜,他约集了20多个奴隶,躲开了奴隶主的监视,到一个阴森可怕的坟场秘密聚会。攸努斯告诉他的同伴,放牧的奴隶也支持他们起来造反。那时候,在奴隶中只有牧奴可以随身带着武器,用来防备野兽袭击牲畜;他们还可以带着畜群到处放牧,行动比较自由。大家听说有牧奴的支持,都要求立即动手。

又是一个漆黑的夜晚,400个奴隶在乡下集合起来,由攸努斯率领,冲进了恩那城。依照事先的约定,城里的奴隶也马上行动起来。奴隶们手持斧头、镰刀、棍棒,占领了整个城市,到处搜捕和杀死奴隶主。凶狠的得莫特里想逃跑没有成功,夫妇两人都被抓到了。得莫特里在起义奴隶面前,气焰仍然很嚣张。他威胁说,罗马很快就要派大军来,要把起义的奴隶全部处死。奴隶们紧紧攥着手中的武器,眼中迸发出复仇的怒火。得莫特里的叫骂声还没停,起义的领导人点了一下头,一把利剑顿时刺进了他的身体。他的妻子交给了女奴隶处置。她们平日受尽她的鞭打锥刺,当然懂得该怎样惩罚这个肥胖的女恶魔。

奴隶们在剧院开会,决定建立自己的王国,攸努斯被拥戴为皇帝。他命令平民工匠立即为起义的奴隶制造武器。为了防备工匠们反抗,也给他们戴上了脚镣。

3天以后,一支6000人的队伍高举义旗,杀出城去。起义像燎原烈火,迅速蔓延到四面八方。参加起义的奴隶很快发展到20万人,许多穷苦农民也参加进来。

罗马奴隶主派来了征讨大军。起义者人数虽多,可是武器太糟糕,组织也不严密,兵力又分散。他们占领的城市一个一个地被罗马人攻破。最后,恩那城因为叛徒出卖而陷落了,上万的奴隶英勇战死。攸努斯被俘以后,在监狱里被折磨至死。

持续了5年的第一次西西里奴隶起义就这样失败了。大量奴隶的死亡,使西西里岛成了一个死一般寂静的世界。奴隶的价钱猛涨了几倍。

28年之后,公元前104年,第二次西西里奴隶起义爆发了。

奴隶萨维斯被推举为首领,建立起有2万步兵和2000骑兵的队伍。西部奴隶雅典尼昂率领1万人前来汇合。两支起义队伍联合起来,占领了西西里岛的大部分地方,罗马统治者几次派兵镇压都被击败。起义坚持了3年。公元前101年,起义军和罗马军队进行决战,终于因为寡不敌众,失败了。无数被俘的奴隶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还有1000奴隶被送到罗马做角斗士。

这些起义的勇士拒绝供人取乐,他们在练习场中互相砍杀而死。

古罗马共和国(公元前508-前27年)发生了三次的奴隶大起义,被称为奴隶战争。斯巴达克(Spartacus,公元前109-前71年),是西方古代著名的造反者,他领导了一场发生于公元前73-前71年的奴隶起义。那场起义被称为“第三次奴隶战争”(Third Servile War),也被称为角斗士战争,或斯巴达克战争(The War of Spartacus)。

释放


在罗马,对奴隶的释放几乎与奴隶制一样古老。早在塞尔维乌斯时代就已存在。进入奴隶社会以后,这种制度不但没有削弱,相反却得到了更大的发展。据统计,在第二次布匿战争后的一个半世纪内,罗马每年平均要释放奴隶1350人,而到共和国末年,每年的释放奴隶数则猛增到16000人。据记载:共和国后期的一位将军(苏拉)一次就释放了10000名奴隶;公元6年建立的、由7000人组成的消防队,其成员最初全都来自被释奴隶。国外学者对罗马附近的7000块表明死者身分的墓志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在这些碑铭中,纪念被释奴隶的数量是自由人的三倍。人们尽管不能以此断定罗马城的大部分公民都是奴隶或被释奴隶的后代,但似乎有理由认为被释奴隶在罗马公民中占有很大的比率。

罗马的被释奴隶不但人数众多,而且在获取自由时的年龄也较轻。西塞罗认为:勤奋而诚实的奴隶在7年内就有希望获得释放。德国学者阿尔菲特(G.Alfoldy)曾在本世纪七十年代对帝国西部的罗马城、意大利、西班牙和多瑙河流域等地区的1201个被释奴隶作了分析研究,发现其中有3/5的奴隶在30岁以下就获得了自由。

奴隶主释放奴隶常常有注册释放,执杖释放,遗嘱释放和无式释放四种方式。根据罗马的习俗,奴隶在被释以后,就获得了其原主人的地位。这就是说,一个被释奴隶,如果其主人是罗马公民,仅仅通过私人释放而不用政府批准,就自动跃入罗马公民这一行列,享有罗马公民的义务和权利。有权参与公民投票,有权与公民成员通婚。因此,就政治地位而言,罗马的被释奴隶一般高于罗马公民阶层以外的任何自由民。因为这些自由民虽然人身自由,但往往被排斥于公民集体之外。他们既不能获取罗马公民所享有的任何权利,又不能与罗马公民建立合法的婚姻。

国外学者的研究表明:被主人释放的奴隶,大多数都是希腊人、叙利亚人和已经希腊化的地中海东部人。在罗马城内,被释放的希腊奴隶约是这一地区全部被释奴隶的百分之七十;在拉丁姆,则为百分之六十四。这些被释奴隶除了一部分继续留在家内,从事家内劳动外,大部分都分布于罗马人所轻视的工商业等生产部门,从事工商业活动。有的因此而获取了大量财富并成了社会的上流人物。据塔西佗报导,尼禄时代的元老和骑士,多是被释奴隶的后裔。在公元一世纪,罗马政府的许多要职(如财政大臣、司法大臣等)几乎清一色的由皇家的被释奴隶充任。他们权大无比,飞扬跋扈,以致许多天生自由的贵族也被迫迎逢他们。例如,当克劳狄皇帝的被释奴隶帕拉斯(Pallas)刚刚爬上行政长官的高位,元老院就发布命令,决定给他提供一笔相当可观的财产。这种现象在帝国时代,可以说,相当普遍。

奴隶主为什么愿意大规模地释放奴隶呢?

对于个别奴隶来说,释放或许是主人允许他免除奴役的一种慷慨行为。但对于大多数奴隶而言,释放并不是出于主人的仁慈,而是主人用来剥削奴隶的一种手段。从表面上看,大量释放奴隶似乎对主人不利,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奴隶的释放是有条件的。每一奴隶在释放以前必须向主人交纳相当于再购买一名奴隶的钱财,所以奴隶的释放并不影响奴隶制的延续。更为重要的是:通过释放奴隶的办法,主人使奴隶看到了获取自由的希望,从而无形中也就提高了奴隶劳动的积极性,促进了社会生产的发展。因此,从根本上说,罗马奴隶的大量解放并不标志着奴隶制的衰亡,它既没有导致奴隶制基础的削弱,也没有对奴隶制构成严重的威胁。它完全是奴隶制发达形式的一种表现,是奴隶制高度发展的反映。主人们通过释放奴隶的方法,不但达到了最大限度地剥削奴隶的目的,而且还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巩固奴隶制生产关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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