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赤水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关于对赤水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袁 勇、潘文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开通景区直通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们对我市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你们的建议很好,但运输市场运力的投放除考虑市场外还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现开通到乡镇客运车辆均属于定线班车,按照《贵州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定线班车只能在许可的线路上运营,不能随意调整,否则视为非法营运。至于目前来赤旅游的散客到景区的出行问题,可乘坐从市中到各景区方向的定线班车和出租车可解决。若需再投放市中到各景区的旅游直通车的可行性问题,我们将根据我市旅游业的发展,组织旅游、运管、乡镇及运输企业认真调研,共同研究,切实解决好外地旅游散客乘车难的问题。

二ΟΟ九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