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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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灾后农村重建的意见》(成府发[2008]46号)、《关于统筹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与灾后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都委办[2008]106号)精神,有序推动我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的总体战略,按照“全域成都”理念和“三个集中”的根本方法,通过市场化手段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生产要素资本化。促进三次产业相融互动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努力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一个底线”,处理好“两个关系”,注重“四个结合”。

一是坚持“一个底线”。坚持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确保耕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基本农田得到保护的底线。

二是处理好“两个关系”。以市场化改革为动力,推进城乡生产要素的流动,尽最大努力让农民多得实惠,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人具的利益关系;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处理好耕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关系。

三是注重“四个结合”。注重改革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相结合;注重改革与发展现代生态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相结合;注重尊重历史、兼顾公平和农村现实情况相结合;注重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成立机构。镇政府成立以镇长彭继万为组长,分管副镇长程建忠、武装部长岳顺强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和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幸福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过程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各村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二)宣传发动。镇、村组要召开党员干部和村民(村民代表)大会,全面组织发动改革工作。坚持舆论先行,充分利用板报、专栏、公开信、知识问答等形式,采用各种形式新颖、形象、直观、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改革的目的和意义,政策法规、方法步骤等,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组织培训。镇政府要对村组干部、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确保每一个参与改革的工作人员能正确运用相关政策法规,统一方法,步骤和标准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改革。

(四)调查摸底。各村组在辖区内开展产权制度改革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区域内农村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

(五)制定方案。各村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村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村级实施方案要报镇政府审批,方案在报批前,必须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经2/3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讨论通过。

(六)组织实施。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要指导协助各村、组开展明晰产权工作,按照市上安排分布推进产权制度改革。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时间安排是:2008年8月全面推开,2009年2月底前完成改革主体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8月上旬镇、村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2、8月15日前搭建工作班子,落实测绘队伍,确定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动员和户调工作。多层次召开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动员培训大会。

3、8月18日前,组织各村、组分别成立监事会,议事会和调解小组等村民自治机构,同时结合各村实际,制定出相应的村规民约,并形成决议。

4、10月30日前完成各村组的测绘和入户摸底调查工作,并梳理解决在入户摸底调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对完成的数据进行公示和录入汇总。

5、11月28日之前收集已完成公示且无异议村组的颁证资料,制作宗地图、鱼鳞图、房屋平面图移交部门。

6、2009年2月前,协助部门完成全镇农村产权的登记颁证。

2008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