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河南省职业教育攻坚计划2010-2012年项目建设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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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河南省职业教育攻坚计划2010-2012年项目建设库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建立河南省职业教育攻坚计划2010-2012年项目建设库的通知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职业院校: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豫政〔2008〕6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若干意见》(豫政〔2010〕1号)和《河南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等4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9〕63号)精神,为加快示范性职业院校、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确保职教攻坚计划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建立2010—2012年职教攻坚项目建设库(以下简称“项目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项目库基本原则


(一)服务职教攻坚目标。围绕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目标要求,调动行业、企业和社会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积极性。

(二)公平公正。打破部门、行业、所有制界限,对公办和民办职业院校一视同仁,对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职业学校项目建设给予支持。

(三)适当倾斜。向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职业院校倾斜;向校企合作开展较好、成效突出的职业院校倾斜;向攻坚措施得力、体制机制创新效果好、资源整合步伐较快的省辖市和县所属的职业院校倾斜。

(四)动态管理。项目库内容定期进行调整和完善。

二、项目库内容


项目库包括职教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和职业学校综合性建设项目两大类。

(一)职教实训基地建设分为专业性实训基地建设、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行业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申报项目主要包括:

1.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指直接用于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的实验实训场所建设及必要的水电暖配备等。

2.仪器设备购置项目,主要指已建成或即将建成的基地为满足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而进行的仪器设备购置和企业捐赠的不低于同期本行业主流仪器设备水平的大型专用仪器设备。

(二)职业学校综合性建设项目,是指教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教室、实验室等教学用房建设改造,学生宿舍、餐厅等生活设施建设改造,体育场地和水电暖设备配备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师资队伍建设项目、教学研究项目、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和其他大项支出项目等。

三、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学校所在地市(县)政府、学校主管部门,要积极落实职教攻坚计划,制定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相关政策;不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认真落实资金筹措任务。

职教攻坚项目以学校为单位申报,申报学校必须符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等4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9〕63号)中规定的各项基本条件,且中职学校在申报年度必须达到《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09年省财政支持的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项目的通知》(教职成〔2009〕310号)要求。高职项目在申报年度必须达到《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07〕63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09年度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2009〕296号)要求。对于在申报年度达不到条件的学校,或学校申报虽然符合条件,但土建项目不具备开工条件,也未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前期准备工作的学校,取消当年度评审资格。

四、项目申报材料


申请纳入项目库的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一)申请报告,包括项目概况、项目进展情况、拟申请金额等;(二)项目可行性报告,包括学校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资金筹措方案、项目实施组织和安排、项目预期成效、建设项目实施组织及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 (三)政府有关部门批复项目立项文件、项目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校企合作协议或合同及校外实训基地等佐证材料;(四)其他需要申报的有关资料。

五、项目产生程序


项目库的项目由项目学校申报、县(市、区)初审、省辖市或重点扩权县(市)审核、省级有关部门联合审定。各市、县属(含民办)学校(含高职)申报项目,由各省辖市或扩权县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审核汇总后联合行文上报,省属院校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

六、项目库管理办法


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即2010年4月建立起全省职教攻坚计划项目库,省辖市、扩权县(市)根据实际情况可适时对项目库项目提出修改建议,省有管部门定期对项目库进行调整、完善。各省辖市、扩权县(市)和省直有关职业院校每年3月15日前按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将拟增加项目相关材料或项目库中原项目补充材料集中上报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当年度职教攻坚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各地、各院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规划2010-2012年职教攻坚计划项目建设方案,择优遴选重点支持项目。

各省辖市、扩权县(市)请于2010年3月底前,将2010年申报项目的四部门联合推荐文件(省直有关职业院校为主管部门推荐文件)、项目库申报材料和《河南省职教攻坚计划项目库项目申报表》(见附件,excel版)一式十份及电子文档报送至省教育厅职成教处(中职项目)、高教处(高职项目),省教育厅汇总后发送至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联系人:略

附件:河南省职教攻坚计划项目库项目申报表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