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全市分离服务业企业统计监测制度的通知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关于建立全市分离服务业企业统计监测制度的通知


于建立全市分离服务业企业

统计监测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建立全省重点分离服务业企业统计监测制度的通知》(浙统〔2009〕83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08〕175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分离服务业企业经营状况的统计监测,及时了解分离企业发展规模、结构、效益等基本情况,反映服务业企业分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更好地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服务。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三季度起建立全市分离服务业企业统计监测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对象的确定

监测对象以市财政(地税)局提供的全市分离服务业企业名单为准。

二、监测内容、表式及上报方式与期别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与单位财务情况。表式与2009年《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一致,包括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和服务业行政、事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

上报方式为网上直报,利用现有温州市服务业网上直报平台上报。报告期别为季报,上报时间与服务业单位现行报表制度一致。

三、组织实施

统计监测制度实施原则为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各县(市、区)统计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报送要求

分离服务业企业统计监测制度从2009年三季度开始正式实施。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