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千万青少年凭吊革命先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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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省千万青少年凭吊革命先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江苏省千万青少年凭吊革命先烈活动的通知

苏文明办〔2010〕4号

各市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少工委,省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在2010年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通知》(文明办〔2009〕20号)精神,为大力推动“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江苏省千万青少年凭吊革命先烈活动。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缅怀革命先烈,继承优良传统”为主题,组织广大青少年瞻仰革命先烈、祭扫烈士陵园、参观先烈故居、缅怀先烈伟绩,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祭拜革命先烈活动,引导青少年继承革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感情,激发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的信心和热情。

二、活动时间

3月29日至4月5日。

三、参与对象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团员青年,大、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学生。

四、主要活动

1、凭吊拜先烈:清明节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青少年就近就便前往革命烈士陵园、革命英雄纪念碑(馆)、革命烈士故居等,通过祭扫瞻仰烈士陵墓、举行入党入团入队仪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命名少先队英雄中队、诵读红色经典等方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凭吊活动。

2、网上祭英灵:清明节期间,省文明网设计制作“网上祭英灵”专题网页,设置网上献花、哀思寄语、点香祭拜等网上祭拜内容,充分利用大中小学校网络教室、公共网络服务场所、社区绿色上网中心等网络资源,发动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网上缅怀纪念活动。

3、电波诉衷情:清明节当天,省电台开设“缅怀革命先烈,电波倾诉衷情”专题栏目,邀请革命烈士家属、文史专家、青少年学生等走进演播室,共同追忆革命先烈的英雄壮举和爱国主义事迹,连线寄托广大听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对革命先烈的缅怀之情。

4、短信寄心语:清明节期间,开通“缅怀先烈,倾情寄语”手机短信平台,向全省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征集以缅怀革命先烈为内容的红色短信,并将优秀短信在江苏文明网“网上祭英灵”网页发布。

5、志愿服务行:清明节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发动青少年到革命烈士陵园、革命英雄纪念碑(馆)、革命烈士故居等地,广泛开展讲解、导游、保洁、保安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表达对革命先烈的缅怀和哀思。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江苏省千万青少年凭吊革命先烈活动作为“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教育的重点内容,作为近期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精心筹划、周密组织,广泛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各级文明办要发挥好牵头组织作用,各级教育、团委、少工委等部门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2、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各类资源,遵循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精心设计形式多样、青少年乐于接受的教育活动,吸引广大青少年自觉参与、乐于参与,大力倡导文明祭扫、绿色祭扫;要充分调动广大青年教师、少先队辅导员、青年志愿者的积极性,大力整合烈士陵园、革命英雄纪念碑(馆)、革命烈士故居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积极拓展和延伸教育平台和内涵。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组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专题专栏、专门网页、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家访谈、公益广告、讨论互动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此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广泛吸引全省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涌跃参与。

江苏省文明办 江苏省教育厅 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少工委

201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