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快甘肃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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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快甘肃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甘教基〔2010〕31号

各市、州教育局:

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甘肃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甘政办发〔2010〕6号)已下发各地执行。现就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学习《意见》,领会文件精神


《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纲领性文件。《意见》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特殊教育科学发展的高度,从促进社会文明、建设和谐甘肃的需要,提出了我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措施,对我省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充分认识贯彻《意见》的重要现实意义,高度重视各项措施的落实,把加快发展特殊教育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巩固、提高“普九”成果与水平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促进全省特殊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开好特教会议,落实目标责任


今年2月,省政府召开了建国以来的第一次全省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将发展特殊教育事业列为今年省政府为民办的14件实事之一。在这次会议上,省教育厅与各市州教育局签订了特殊教育发展年度目标责任书,实行年度目标考核。各市州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特殊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全省特教工作会议的要求,及时召开市、州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科学安排部署本地特殊教育工作。要按照责任书的目标要求,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狠抓目标任务的落实,迎接省教育厅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三、制定规划方案,明确工作思路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意见》有关要求,认真分析查找本地特殊教育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研究制定发展特殊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尽快出台本地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发展特殊教育的目标、思路及工作重点等。各市州教育局要在6月30日前将贯彻落实全省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及本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计划或具体工作方案报送省教育厅。有特殊教育发展项目实施计划的市州教育局,请一并上报含项目分析、论证、政府政策资金配套计划等情况的项目实施计划。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的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特殊教育宣传力度,扩大《意见》的社会影响,争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特殊教育的支持,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特殊教育的浓厚氛围。同时,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捐赠政策,广泛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或以各种方式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五、加强协调联络,强化督导评价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发挥好参谋助手的作用,在当地市、区党委政府统筹领导下,建立由教育、编办、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社保、卫生、残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特殊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责任,出台相关措施。要对各县区特殊教育工作和特教学校进行督导评价,督促落实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教育工作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附件: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甘肃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略)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