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广西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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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广西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我厅实施“广西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工作部署,2010年度我厅计划选派55名骨干教师到区外重点大学的重点学科领域、优势学科和专业进行为期一年的访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广西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桂教人〔2007〕30号)规定执行。凡2002年以来获得过我厅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的不再申报。

二、名额分配


共55名。本科高校每校限推荐4名,高职高专院校每校限推荐2名。

三、申报程序


(一)拟访学教师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查询接收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等相关信息,确定拟访学学校、导师,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

(二)所在高校确定本校推荐人选名单。

(三)申请人认真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5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Excel格式)。所在学校审核后签署意见并报送我厅。

四、审核程序


我厅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公布向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推荐资助对象。

五、资助经费

资助对象获接收学校录取后,其学费由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专项经费解决,每人每学年资助8000元,由教育部直接划拨到接收学校,不足部分由选派学校负责解决。

六、其他事项


(一)各高校要重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认真做好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把好人员质量关。教师个人、选派学校应和我厅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地与接收学校、导师联系。

(二)2009年度已录取但未按要求到接收学校注册访学的教师,各高校要进行批评教育。各高校上年度浪费指标数将冲减下年度选派指标。

(三)2010-2011学年度有教学水平评估任务的高校必须确保选派的骨干教师访学期间不返校参与教学评估相关工作。

(四)《推荐表》、《推荐人选一览表》可在我厅公众信息网“政策与通知”栏下载。

请各高校将有关材料于2010年3月24日前报我厅人事处。联系人及电话:略。

附件:


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