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吉林省高校特色专业建设财政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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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吉林省高校特色专业建设财政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本科高校:

为了做好2010年度吉林省高校省级特色专业建设财政经费的安排工作,增强财政教育经费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科学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范围:

省属本科院校(不含民办院校)中的省级特色专业。已确立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含自筹建设)的专业不在申报范围。

二、推荐限额:

省属重点院校推荐不超过3门,一般本科院校不超过2门,要明确排出先后顺序。

三、申报材料要求:

1.陈述该专业为地方经济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与支撑的能力;

2.确立为省级特色专业以后,该专业取得的建设成果、在研成果,以及未来建设规划;

3.确立为省级特色专业后,学校对该专业建设的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

4.专业未来三年重点建设项目的经费需求计划及预期建设成效(详细列表)。

各有关高校务必于2010年4月14日前,将申报专业相关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到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辉;

联系电话:略

吉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201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