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志愿者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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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志愿者指导委员会


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和省有关领导关于继续大力发展我省志愿服务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为使我省环保公益活动与环保志愿者服务工作更好的结合起来,促进和加强我省环保行业志愿者活动的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广泛的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各项活动,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经与广东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广东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协商,并报业务行政主管部门省环境保护厅同意。广东省环境保护志愿者指导委员会于2009年10月30日成立。

广东省环境保护志愿者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指导全省环保志愿者服务工作;负责联系高校、社区等环保社团或志愿者工作站,组织开展环保志愿者的登记、注册、证书发放;开展全省环保志愿者志愿服务工作培训;承担全省环保志愿者重大活动项目的策划、组织和实施;组织环保志愿者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公众监督活动和其他有关公益活动;开展全省环保志愿者组织间的交流活动;发展环保志愿者等。

广东省环境保护志愿者指导委员会将在广东省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指导委员会、省环境保护局以及有关单位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志愿者业务联系人:陈彦鸿(志愿者总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