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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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简介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1号)和《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10〕6号),设立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工作职责


1、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和组织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指标和工作任务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管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矿山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实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证)审核颁证和其他依法由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非许可类行政审批审查等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和非煤矿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其他违法行为。

6、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全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或委托,依法组织对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结案工作,并督促落实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8、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的日常监管和指导、协调工作。督促检查煤矿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10、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工作。

11、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2、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工作。

13、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4、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1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6、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7、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9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拟订机关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督查、建议、提案、信息、保密、档案、信访等日常工作及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劳动工资、退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有关外事交流工作。

2、政策法规处(规划科技处)

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标准;承担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受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负责机关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有关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拟订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中介机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综合协调建设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装备管理工作。

3、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与协调办公室(统计处)

拟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信息统计的有关规章、规程、标准;组织拟订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工作;承担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承担应急值守、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和监测监控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和事故风险,发布预警信息;负责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的管理工作。

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处

依法监督检查全市非煤矿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矿井关闭工作;参与相关行业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处

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公路、水运、铁路、建筑、水利、电力、邮政、电信、林业、旅游、文化、卫生、教育等有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三处

依法监督检查全市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和备案工作;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有关安全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行业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四处

依法监督检查全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8、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处

承担全市煤矿安全的日常监管和指导、协调工作,督促煤矿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协调县乡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监督市管煤矿企业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组织开展全市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标准化工作;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9、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

依法监督检查全市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情况;拟订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执法规章和标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培训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0、市纪委驻市安监局纪检监察室

按有关规定设置,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直属单位和机构职责


1、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支队(贵阳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根据贵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支队(贵阳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的批复》(筑编发[2005]36号),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支队(贵阳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的主要职责:

为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受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市行政管理范围的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及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监督整改;受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投放并进行查处;参与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协调指导区(市、县)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2、贵阳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贵阳市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

根据贵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贵阳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贵阳市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的批复》(筑编发[2007]31号),贵阳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贵阳市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的主要职责:

为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受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并组织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统一组织、指挥全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做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监督管理、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应急救援培训和演习工作;负责分析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并预测重特大事故风险;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伤亡事故、信息统计及发布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工作;负责对国家投资形成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产的监督管理、清理和核定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


贵阳市金阳新区市级行政中心“一期“综合办公楼A区六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