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7月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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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7月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有关工作的通知


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7月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有关工作的通知

黔教会通〔2010〕1号

各市(州、地)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全省统一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通知》(黔教基发[2009]364号)、《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2007-2009级普通高中学生进行毕业会考的通知》(黔教基发[2010]32号)要求,为确保2010年7月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考科目:今年7月会考科目为地理、历史、物理、化学、生物、数学、英语、语文、政治。按教育部高中课程计划、教学大纲,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2007-2009级普通高中学生进行毕业会考的通知》(黔教基发[2010]32号)有关精神,本次会考主要针对高一年级和高二年级的学生。高一年级学生的考试科目是地理、历史;高二年级学生的考试科目是物理、化学、生物、数学(因2006-2009年有些市、州、地在实施会考时将政治调到高二会考,为了政策的可持续性,本次这些地区的高二学生会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政治。明年7月全省高二学生的会考科目均为物理、化学、生物、数学,请各市、州、地、教育局要求所属学校按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教学计划把政治和数学的教学安排调整过来。),并可参加地理、历史学科的补考;高三年级学生可参加地理、历史、物理、化学、生物、数学、英语、语文、政治中任意学科的补考。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过渡精神,补考成绩仍按A、B、C、D等第套定。

取得普通高中肄业证的学生可报考以前会考不合格的科目,会考合格后用“肄业证”换取“毕业证”(由各市、州、地教育局办理)。

二、考试报名:参考学生均在就读学校报名,各学校汇总后报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汇总后报市(州、地)教育局,市(州、地)教育局汇总后报省会考办。

三、报名时间: 4月19日至5月3日。各学校于5月7日前将参考人员名单报县(市、区)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汇总后于5月20日前报市(州、地)教育局,各市(州、地)教育局汇总后按“报名情况统计表”、“试卷袋数需要情况统计表”于5月31前报省会考办。

四、会考准考证:毕业会考准考证由学校统一到县(市、区)教育局办理,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到市(州、地)教育局加盖钢印。2007-2008级学生的准考证可以延用。准考证丢失的,由学校按程序申请补办。

五、考试范围:本次会考的各学科均按2010年4月编印的《2010年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标准》进行命题。(“会考标准”请各学校向省教科所联系,联系人:王区春,联系电话略)

六、英语学科的听力测试系统因省正在研制,本次会考暂不进行听力测试。

七、政治学科继续实施开卷考试。时事部分为2009年11月至2010年4月国内外重大时事。要求学生独立完成作业,允许学生带教材和有关资料进入考场,但不允许相互借阅、传抄和相互询问,否则按作弊处理。

八、学生在参加各科会考时,均可使用具有多功能、多用途的科学计算器。

九、会考时间及科目:

时 间 
 
 考试科目

7月1日 上午 9﹕00~11﹕00 地 理

星期四 下午 2﹕30~4﹕30 历 史

7月2日 上午  9﹕00~11﹕00  物 理

星期五 下午 2﹕30~4﹕30  化 学

7月3日 上午 9﹕00~11﹕00 生 物

星期六 下午 2﹕30~4﹕30  数 学

7月4日 上午  9﹕00~11﹕30  语 文

7月5日 下午 1﹕00~3﹕00  政 治

星期日  下午 3﹕45~5﹕45  英 语

十、领卷时间:省会考办安排于6月28日-29日将试卷送至各市(州、地)教育局。请各市(州、地)教育局指定专人接卷,认真清点,办齐交接手续。按照有关试卷的保密管理规定,做好试卷的管理、发放等工作。

十一、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收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2]27号)执行,各级工作经费留用比例仍按黔教会通(2002)1号文件标准执行。请各市(州、地)教育局及时按要求缴纳有关费用(开户行:工商银行贵阳市中西支行;账户: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账号:2402002609008937144),并请将2009年以前拖欠的经费一并交清。

十二、考风考纪:在2007-2009级普通高中学生会考交接过渡时期,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继续认真负责地抓好考风考纪工作,确保会考的严肃性和考试成绩的真实性。要将考务工作的各个环节责任到人,坚持会考巡视制度,严肃处理舞弊事件。请各地区将《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巡视检查情况汇总表》于7月23日上报成绩登分册和磁盘(U盘)时一并报省会考办。

十三、学科评卷组长培训:评卷组长的培训定于7月6日(7月5日报到),地点:大十字省公安厅招待所(若地点变动,另行通知)。参训人员:每个地区每个学科1人,由地区教育局分管会考工作的同志带队参训。

十四、考试期间省会考办值班电话略。

十五、其他事项

(一)会考成绩公布后,各地要依据我省普通高中学生毕业标准(〔1990〕黔教普通字第194号),准确无误地做好2010届学生及往届考生《普通高中毕业证》的核(换)发工作,于今年9月8日前上报“2010届《普通高中毕业证》核发情况统计表(表样见黔教会通[1999]1号文件附件)。

(二)各市(州、地)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黔教会发(2001)57号、黔教基发(2001)378号文件精神审批的体育、艺术特长生会考免试、加分奖励的学生名单,请在上报成绩登分册和磁盘(U盘)时一并报省会考办备案。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