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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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1984年,为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家计委启动了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1992年,为加强与国家安全息息相关的国防工业的发展,考虑到国防科技科学研究与应用开发的大量资金需求和保密性要求,国防科工委决定启动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2008年国家体制改革后,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解放军总装备部共同建设和管理。国防科技实验室体系由国防科技国家实验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三类实验室构成,分别对应科技部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中文名: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属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管理机构:国防科工局、解放军总装备部

数量:55



简介


1984年,为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面向国际竞争,增强科技储备和原始创新能力,原国家计委启动了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自1984年至1997年为国家重点实验室起步阶段,相继建成15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

1992年—1998年,为加强与国家安全息息相关的国防工业的发展,考虑到国防科技科学研究与应用开发的大量资金需求和保密性要求,国防科工委决定启动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原国防领域的国家重点实验室陆续自动转为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划归国防科工委管辖。国防科工委此后相继审核增设了两批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使得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总数达到55个,其中位于高等院校的35个,位于研究所的20个。

2008年国家体制改革后,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解放军总装备部共同建设和管理。

实验室级别


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是国防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国防科技自主创新研究,培养与吸引高水平研究人才,进行学术交流、合作与科学实验的重要基地。

国防科技实验室体系由国防科技国家实验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三类实验室构成,分别对应科技部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其中,国家实验室是综合型的实验室,主要从事国防重大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是专业型的实验室,主要从事探索性、创新性和重大关键技术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学科实验室是基础型的实验室,主要从事国防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领域的新原理、新方法、新技术研究。三类实验室定位和功能不同,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当前,国家提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科工委提出建设创新型国防科技工业;我国大飞机、载人航天、探月工程和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等重大专项的陆续启动实施,为国防科技实验室创造了新的机遇。同时这些重大专项有许多重大关键技术需要突破,也对国防科技实验室提出了新的挑战。

为进一步加强国防科技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我们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逐步完善防科技实验室体系,从目前单一的重点实验室序列发展成以国家实验室为牵引、重点实验室为核心和学科实验室为基础支撑的、完整的国防科技实验室体系;

二是通过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和学科实验室的建设,建设一批国内领先、国际上也独具特色的大型科研设施,国防科研大平台逐步形成规模。

三是吸引和汇集国内外顶尖人才,培育一批高水平的国防科技创新团队,涌现若干大师级的科研领军人物;

四是获得一批原创性的重大科研成果,推动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实验室职能


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实验室根据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发展的需求,围绕国防科技战略目标和武器装备技术的发展趋势,开展探索性、创新性和重大关键技术的应用基础研究,建立本技术领域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的开放式研究平台,贯彻军民结合的方针,为推动军民两用技术的发展服务。实验室是其所依托单位组成部分,在科学研究、学术活动等方面具有相对独立性。

实验室立项


1、实验室申请:申请建立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的研究工作在国防科技领域具有优势和特色,符合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发展方向、重点和急需,有坚实的专业基础,制定了明确的近、中、远期研究目标;

(二)具有承担重大国防科研任务的能力和独立运行与发展的潜力;

(三)在从事的研究领域内有国内外知名的学术带头人,科研队伍层次结构比较合理,有培养高级人才的能力,有良好的科研作风;

(四)具有相应规模的、比较先进的研究实验手段;

(五)已取得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具有潜在应用前景的研究成果;

(六)依托单位能够为重点实验室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后勤保障和学术活动条件。

2、实验室规划指南:根据武器装备发展需求和国防科技发展的需要,国防科工局(原国防科工委)会同总装备部制定重点实验室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五年发展计划项目指南(包括新建和对已建重点实验室升级改造),由国防科工委和总装备部联合下发。

3、实验室论证批准:有关部门和单位(含国家有关部门,各军兵种,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国防科大,有关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国防科工委所属各高校等,下同)根据五年发展计划项目指南和已具有的条件,组织重点实验室项目论证,编制项目申请书,报国防科工委和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委会同总装备部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评审认为已具备重点实验室条件、不再需要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的,由国防科工委和总装备部联合批准其列入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序列。评审认为需要新增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的建设项目,由国防科工委和总装备部联合批复立项。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立项批复,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国防科工委审批。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国防科工委批复后,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并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编制初步设计,并报国防科工委审批。没有土建工程的建设项目(对环保和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除外),不再审批初步设计。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完成建设后,有关部门和单位向国防科工委提出验收申请报告,抄送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委负责,会同总装备部组织验收。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建设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的,由国防科工委批准其列入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序列,正式运行。实验室的更名、变更研究方向必须报国防科工委和总装备部审查、批准。

实验室名单


序号 实验室名称 

1 水中兵器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西北工业大学

2 无人机特种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西北工业大学

3 超高温复合材料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西北工业大学

4 翼型叶栅空气动力学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西北工业大学

5 固体火箭发动机燃烧、热结构与内流场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西北工业大学

6 航天飞行动力学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西北工业大学

7 雷达信号处理国家重点实验室(雷达信号处理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8 天线与微波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9 航空等离子体动力学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空军工程大学(西安)

10 精密热加工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哈尔滨工业大学

11 特种环境复合材料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哈尔滨工业大学

12 空间环境材料行为及评价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哈尔滨工业大学

13 可调谐气体激光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哈尔滨工业大学

14 航空发动机气动热力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15 飞行器控制一体化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16 可靠性与环境工程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17 计算流体力学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18 并行与分布处理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国防科技大学

19 新型陶瓷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国防科技大学

20 精确制导自动目标识别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国防科技大学

21 多谱图像信息处理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华中科技大学

22 脉冲功率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华中科技大学

23 车辆传动实验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北京理工大学

24 机电工程与控制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西安212所、北京理工大学

25 大功率微波电真空器件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CETC第12研究所

26 抗干扰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电子科技大学

27 电磁防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军械工程学院

28 装备再制造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装甲兵工程学院

29 舰船综合电力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海军工程大学

30 水声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哈尔滨工程大学

31 直升机旋翼动力学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32 弹道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南京理工大学

33 电子测试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中北大学

34 轻质高强结构材料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中南大学

35 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长春理工大学

36 砷化镓超高速集成电路和功率器件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CETC第13研究所

37 电波环境特性及模化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中国电波传播研究所

38 电子对抗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CETC第29研究所

39 通信对抗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CETC第36研究所

40 先进复合材料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41 先进高温结构材料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42 超精密加工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北京航空精密机械研究所

43 计量与校准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北京无线电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

44 火力控制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洛阳电光设备研究所

45 高能束流加工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

46 直升机旋翼动力学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中国直升机设计研究所

47 导弹制导与控制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48 空间微波基础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中国空间院西安空间无线所

49 导弹控制系统仿真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中航科工集团北京仿真中心

50 柔性制造系统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中国兵工集团第55研究所

51 火工品安全性可靠性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中国兵工集团第213研究所(西安)

52 电磁兼容性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

53 声纳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杭州应用声学研究所

54 海洋腐蚀与防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

55 高功率微波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实验室组织


1、实验室主任: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主任由国防科工局(原国防科工委)批准聘任。副主任由主任提名,有关部门和单位批准聘任,并报国防科工委备案。有关部门或单位向国防科工委推荐重点实验室主任人选时,应将被推荐人履历表、工作表现及推荐意见一并报送国防科工委。实验室主任负责重点实验室的科学研究、学术活动及日常管理等工作。实验室主任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身体健康,任期3年,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届。在任期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2、实验室专家库:国防科工委建立重点实验室专家库。专家库的专家受国防科工委委托,对重点实验室发展战略、规划、立项论证等进行审议,提出咨询建议。

3、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指导机构,负责审议重点实验室的重大学术活动、科研年度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推动重点实验室的学术交流。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主任不得兼任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一般不超过15人(联合实验室不超过20人),依托单位的委员人数不得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一,中青年学术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一。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每次换届更换的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批准聘任,并报国防科工委备案。学术委员会主任的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实验室机制


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实验室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参加研究,鼓励重点实验室之外的课题组到重点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实验室应加强科研成果的管理,定期对外发布成果信息,积极促进成果的推广应用。实验室应建立年度总结报告和统计信息报表制度,要保证实验室相关统计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实验室应严格经费核算制度,其正常的运行费主要从所承担的科研任务中解决。依托单位应统筹安排重点实验室的重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实验室应当健全安全保密制度,加强安全保卫保密的管理,确保实验和涉密信息的安全。

实验室评估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督促依托单位每年对重点实验室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报国防科工局(原国防科工委)备案,同时抄送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局(原国防科工委)组织对重点实验室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定期评估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专家库的作用。每年年底前确定下年度被评估的重点实验室名单。经评估合格的重点实验室,继续确认其资格。评估不合格的重点实验室,限期整改或取消其重点实验室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