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第9版中英文对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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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第9版中英文对照版)




基本信息


出版社: 知识产权出版社; 第9版 (2009年7月1日)

平装: 299页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英语

开本: 16

ISBN: 7802477204, 9787802477209

条形码: 9787802477209

商品尺寸: 28 x 20.6 x 1.4 cm

商品重量: 662 g

品牌: 知识产权出版社北京图书发行部

ASIN: B002HK3VCA

内容简介


《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第9版 中英文对照版)》表为第9版《洛迦诺分类表》的中英文对照版(另有中文版)。我国在外观设计专利保存和注册的官方文件以及公布的这些文件上,标注该分类表中的分类号。《洛迦诺分类表》(《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编发,已出版了9个版本。第9版《洛迦诺分类表》于2008年1月以两种正式文本(英文和法文)出版,于2009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同时废止前一版本。

编辑推荐


《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第9版 中英文对照版)》由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

目录


PREFACE

序言

LOCARNO AGREEMENT

建立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

RECOMMENDATIONS CONCERNING THE APPLICATION OF THE LOCARNO CLASSIFICATION

洛迦诺分类表使用说明

LOCARNO CLASSIFICATION(9th EDITION) 洛迦诺分类表(第9版)

LIST OF CLASSES

大类表

UST OF CLASSES AND SUBCLASSES,WITH EXPLANATORY NOTES大类和小类表(含注释)

GENERAL REMARKS

概述

LIST OF CLASSES AND SUBCLASSES,WITH EXPLANATORY NOTES

大类和小类表(含注释)

LIST OF GOODS 产品项列表

GUIDANCE FOR THE USER

使用指南

GOODS IN CLASS ORDER

按类别顺序排列产品项列表

后记

序言


1968年10月8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全体成员国在瑞士洛迦诺召开外交会议,缔结了《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下文分别称为《洛迦诺协定》和《洛迦诺分类表》)。本书中附有《洛迦诺协定》的文本。

《洛迦诺分类表》包括以下内容:

(I)大类和小类表;

(Ⅱ)依字母编序的外观设计产品项列表,并标示出其所属大类和小类;

(Ⅲ)注释。

《洛迦诺协定》缔结时附有初版大类和小类表。

《洛迦诺协定》成立了由每一方成员国代表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该专家委员会由《洛迦诺协定》授权负责初版大类和小类表的修订或增补工作,并受委托制定未在外交会议上制定的依字母编序的产品项列表和注释;同时专家委员会经授权负责修正和补充(增加)《洛迦诺分类表》的大类和小类目录、依字母编序的产品项列表、注释3部分内容。

专家委员会已多次修订《洛迦诺分类表》,当前第9版分类表收录了2007年10月之前的所有修订内容。

新版的外观设计分类表及大类和小类表中包括32个大类和219个小类。依字母编序的外观设计产品项列表包含7024.个条目,以两种形式表示:第一种形式不考虑产品所属类别而仅依字母顺序排列全部产品项;第二种形式在每一小类下,依字母顺序排列产品项。注释编人大类和小类目录中。

《洛迦诺分类表》“纯粹属管理性质”,不约束各缔约国“给予[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保护性质和保护范围[以某种方法分类]”(《洛迦诺协定》第2条(1))。《洛迦诺协定》要求各缔约国的工业产权局“在[工业品]外观设计保存或注册的官方文件上以及在正式公布这些文件时在有关刊物上标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所属国际分类法的大类和小类号”(《洛迦诺协定》第2条(3))。专家委员会议案中制定了使用于上述文件和出版物中的大类和小类的标示方法。至2007年10月15日,以下49个国家加入了《洛迦诺协定》:亚美尼亚、奥地利、阿塞拜疆、白俄罗斯、比利时、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保加利亚、中国、克罗地亚、古巴、捷克、朝鲜、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几内亚、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拉脱维亚、马拉维、墨西哥、摩尔多瓦、蒙古、黑山共和国、荷兰、挪威、罗马尼亚、俄罗斯、塞尔维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塔吉克斯坦、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土耳其、土库曼斯坦、英国、乌拉圭、乌兹别克斯坦。

后记


自1985年4月1日,即《专利法》实施之日起,我国确定使用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法对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分类。该分类法是根据《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建立起来的,体现在《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又称《洛迦诺分类表》,简称“分类表”)中,于1971年起生效。《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编发,经过不断进行修订,到目前为止已经出版了9个版本。1996年9月19日我国正式加入《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成为该协定的成员国。依照该协定,我国在外观设计专利保存和注册的官方文件以及公布的这些文件上标注《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分类号。

从1985年4月1日至今,我国分别翻译并使用了《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第4版、第6版、第7版、第8版。从第8版开始,为了便于分类表的参照和使用,在出版中文版的同时,编辑出版了中英文对照版的分类表。

本次出版的第9版分类表,在继承以往中文译本的基础上,保持了英文版分类表的体系,在翻译的内容方面稍作调整,即保留一直使用的按类别顺序排列的产品项列表,省略按字母顺序排列的产品项列表。按字母顺序排列的产品项列表的设置主要是为了方便英文使用者,将分类表中涉及的产品项按照英文字母的顺序排列而成,若将此译成中文,该排列顺序将呈现出杂乱无章的状态,为避免中文使用者产生歧义,本版分类表仍延续我国翻译版本的惯例,略去该部分内容。

本版分类表的翻译工作从2008年8月启动,翻译小组由外观设计分类领域9位资深的审查员组成,他们是林笑跃、方丽娟、王嫣、李婧初、周佳、曹敏、何攀辉、黄婷婷、张霞。在翻译过程中,翻译小组本着严谨的工作态度,收集了大量的相关资料,对分类表的大类、小类、注释以及产品项逐一进行核实、翻译,并对分类表进行整体的梳理,使本版分类表在第8版的基础上,翻译得更趋准确。在此,对翻译小组的成员利用业余时间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也对为本版分类表的翻译提出很多有益的建议的外观设计审查部和文献部的同志,尤其是廖晋江、李连群、孙建强、刘文、崔健国、孙磊等,表示感谢!

虽然翻译小组投入大量的精力,但是由于翻译人员翻译经验不足、水平有限,疏漏在所难免,恳请使用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