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宁波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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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宁波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主要职责

(一)负责海洋站(海洋预报台)的行政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资料档案工作。

(二)负责所属海洋站观测资料的获取、分析处理、传输和质量控制。

(三)负责所辖海区海洋站、环境监测站的选址、论证及建设;承担观测项目变动技术报告的呈报。

(四)制作并发布本辖区海洋环境预报和海洋灾害预报、警报,以及预报要素的诊断分析产品。

(五)负责本辖区年度海洋灾害分析评估及预测,对海洋灾害进行灾情调查、资料搜集并上报。

(六)承担辖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防灾减灾和海上其他活动的专项海洋预报服务、海洋环境条件评价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海洋环境监测及资料数据的处理工作。

(八)承担东海区断面调查任务,发布东海海洋断面监测通报。

(九)承担辖区海洋环境调查、赤潮监视监测任务,并负责辖区海洋倾废管理等项目的环境监测、评价及受理工作。

(十)承担辖区海洋废弃物倾倒区、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等环境监测、评价,海洋污染事故及海洋灾害等应急监测和评估。

(十一)承担分局及宁波市政府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