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加强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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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加强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教委

文 号:教职[1992]8号

发布日期:1992-4-8

执行日期:1992-4-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国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的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我委拟定了《关于加强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我委职业技术教育司和民族地区教育司。

关于加强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职业技术教育,促进这些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职业技术教育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

近年来,在《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指引下,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职业技术教育已呈现出可喜的发展势头。涌现出一批有较大影响,能起示范作用的职业技术学校。但是从总体上看,由于历史、社会和自然条件等方面的原因,对职业技术教育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还缺乏应有的认识,职业技术教育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仍然有较大差距,教育结构不尽合理,教育的着眼点还往往只放在少数学生身上,致使占同龄人中90%以上的回乡中小学毕业生,既缺乏必要的建设家乡的思想准备,又不具备致富的技术和技能。有的地方即使办了职业技术学校,也未能摆脱普通教育的模式,不能培养大批合格的技术人才和劳动大军,严重地制约了这些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步伐。

我国共有55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贫困县就有143个。为加快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的经济开发,必须在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吸收运用科学技术能力上下功夫。要在努力提高基础教育普及程度的同时,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这是直接关系到这些地区经济振兴、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的重大问题。各级领导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职业技术教育战略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制订可行规划,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步伐,使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的职业技术教育在今后十年内得到更加迅速、健康的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职业技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和路子

发展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的职业技术教育,既要符合职业技术教育的基本特点和规律,又要注意切合这些地区的实际,不能简单照搬城市和发达地区的做法,要努力探索符合民族特点与地区实际的发展路子。

1.坚持德育为首,始终把牢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

德育为首是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必须遵循的办学原则。当前,国际形势剧烈变化,作为地处边陲的民族地区,更应切实加强对学生进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国情教育和近现代史教育,提高学生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增强抵制西方敌对势力的“和平演变”和资产阶级自由化影响的能力;要加强职业自豪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教育,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社会主义文明风尚的形成,要进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艰苦奋斗的教育,使新一代能继续坚持维护我国的民族团结和统一,热爱家乡,立志为改变家乡的落后面貌贡献青春。

2.坚持主要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方向,培养素质较高的新型农(牧)民。

目前,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比较低,经济结构一般仍以农(牧)业为主,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必须面向农(牧)业生产、面向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面向农(牧)民脱贫致富的需要。在办学方向和培养目标上,应把培养有较高政治、文化和技术素质的新型农(牧)民和农(牧)业技术骨干作为主要任务;在专业设置上,要首先注重办好直接为农、牧、林业服务的专业。同时,根据当地经济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逐步发展为第二、三产业服务的有关专业。

要加强与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联系,职业技术学校应积极向周围农村和农户推广科学技术,积极参与农村社会生活的变革,为科教兴农贡献力量。县办职业技术学校要坚持人才培养、科技实验、生产示范、技术推广和经营服务相结合,发挥上挂横联下辐射(即挂靠有关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横联有关业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向广大农村和农户推广技术)的作用。

3.坚持多层次、多规格、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建立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网络。

根据条件和需要,职业技术教育应采取更为灵活的办学形式。在教育层次上,多数地区目前应以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骨干,以初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主体,广泛开展各种实用技术短期培训;在学制上,可长可短;在招生上,既可招职前的,也可招职后的,可采取定向及推荐与考试相结合的招生办法;在教学内容和方法上,要加强针对性和适用性,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并适当拓宽专业知识面,以适应农(牧)区的需要。“八五”期间,每县要首先办好一所示范性职业技术学校。个别人口稀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地方,可由地(州)集中办好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统筹为各县培养初、中级技术人才。地(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职业技术学校的布局、规格、专业设置及招生等的统筹管理。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的职业技术教育,当前应强调大力发展,在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

要搞好“三教”统筹。普通中小学在传授文化基础知识的同时,应在适当阶段引进职教因素,注意同职业教育的早期结合。县级政府应加强对整个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按照“三教统筹”的原则,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及开展“三后”教育、分流教育的普通中学要密切配合,共同形成技术培训网络,提高教育的整体效益。

4.加强农科教结合,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兴办职业技术教育。

农科教结合是使农村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措施,也是调动各方面力量。推动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促进科技、教育与经济结合的有效途径。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对农科教的统筹决策权,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联合办学,统筹解决经费、师资、教材、基地、仪器设备和培训项目等问题。

5.积极发展校办产业,开展勤工俭学,走产教结合,以厂养校的道路。

经营并管理好生产实习基地,开展勤工俭学,不仅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必需手段,也是运用学校自身技术优势,增强自我发展活力的主要措施。对校办厂和实习基地在起步资金、项目选择、产品供销渠道等方面的困难,需争取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切实加以解决,还可通知银行为开展这项活动筹措部分贷款。

三、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推动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

要采取多种措施,扩大职业技术教育经费的来源渠道,使职业技术教育的经费每年都有一定的增长。中央拨给各省、自治区的城乡职教补助费、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费,要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要规划、解决好职业技术教育的师资问题。有关高等院校,要在地方有关部门的统筹安排下,承担起为职业技术学校培养专业课师资的任务;在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时要对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适当照顾;对一些急需的专业课师资,可请联办单位派兼职教师;对一些技艺性较强的专业课师资,还可聘请能工巧匠担任。各地还可从职业教育专项补助经费中划拨适当比例,用于专业课教师的培训。要加强电教设备建设,充分发挥现代化教育手段在职业技术教育和专业课师资培训中的作用。

采取国家和地方相结合的办法加强教材建设。各地有关部门要根据当地需要,组织编写部分乡土教材,并在经费上给予支持。

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帮助职业技术学校配备和建设好生产实习基地,兴建有关专业的实验室,就近划拨一部分土地、山场、水面或小型企业,或帮助学校租赁、承包、联办有关企业或田产;或与科技、经济实体联合经营,建立相应的生产实习基地。业务主管部门或联办单位要支持、帮助职业学校建立好校外实习工厂(场),确定一些条件较好的企业、单位作为职业学校的校外实习基地。学校要加强对实习基地的管理,做到人才培养和社会、经济效益双丰收。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先培训,后就业”的方针,逐步实行技术证书制度,各单位录用或聘用工作人员时,必须优先录用职业学校毕业生和经过其他职业技术培训的人员;对回乡参加农业生产的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贷款、农用生产资料供应、科技承包等方面要给予优惠和照顾,帮助他们尽快成为专业户、科技示范户。对成绩突出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加强对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技术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努力创造一个有利于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加强政府统筹,搞好教育、计划、劳动、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分工协作,加强教育部门的具体指导。县一级政府应成立职业技术教育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制订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规划、政策、措施,并认真检查实施,及时解决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要调整、充实、配备好职业学校的领导班子,选拔既懂教育,又懂经济、德才兼备,有开拓进取精神的同志担任学校校长。要对学校校长和教育管理干部分期分批进行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和管理水平。要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学校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奖惩分明。有关管理部门要认真抓好典型,不断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