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首都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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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首都建设委员会


国民政府首都建设委员会是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于1929年成立之国民政府直属机关。此间的“首都”指的是南京市,而该委员会任务则是除了将中国五百多年以来的首都北京移至南京外,也负责将原本称为金陵道的省级城市建设蜕变成全中国的政治中心,让南京成为中国第一个具有现代化都市计划的城市。



简介


名义上为合议制的首都建设委员会,于南京之建设最高峰时,委员人数高达五十多位,且尽是中国国民党政治菁英。另外,层级相当的高的该委员会,不但是由中国实际统治者蒋中正担任该委员会主席,也任命了国民政府实际核心,如:孔祥熙、宋子文、孙科充任该委员会的实际运作者。

背景


1927年,以黄埔军校为主力的国民革命军攻占南京,同年,国民政府建都南京。虽经短暂宁汉分裂,但是国民政府遵照中华民国国父孙逸仙遗言,将南京设为首都的方向并不变,于是该政府宣布全国暂行的行政区划中,将原本北京政府所设之金陵道省级城市,更名为南京市。翌年,北京成为国民政府领地后,南京与北京同时成为特别市﹔即南京特别市与北京特别市。

委员会成立


翌年,中国统一且政权底定后,在反对首都设立于南京的不小舆论下,蒋中正主导的国民政府重申将南京设首都的决心。为了表达此决心,国民政府于1929年6月1日设立“国民政府首都建设委员会”。其中中国三军总司令兼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的蒋中正不但担任首都建设委员会委员,也被推选为该会主席。除此,委员中尚有当时政要数十名,如:胡汉民,戴传贤,孙科,阎锡山等人。另外委员名单里头﹔尚有赵戴文,孔祥熙(当然委员),宋子文(当然委员),孙科为常务委员。

之后,该委员会实际负责人孙科聘请了美国著名建筑师墨非为建筑顾问,由清华大学留美学生吕彦直为其该顾问助手,从事南京首都的整体都市计划。1929年年底,首都建设委员会发布《首都规划》,该规划是为中国最早的现代化都市计划。

在该委员会全力规划后,1930年,南京更改为院辖市,而到了1931年,根据《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第五条之“中华民国国都定于南京”的明文下,中国首都正式由北京移到了南京。

规划与沿革


就《首都规划》内容里面,最重要的是将南京划分紫金山南麓为政治区,傅厚岗为行政区,长江两岸为工业区,南京中心主要公路干道两侧与明故宫、新街口则为商业区。除此,该计划还设定鼓楼一带为文教区,山西路一带为新兴住宅区,并筹设全国最大的墓园中山陵,来放置孙逸仙的遗体。另外,新建的12KM的中山大道,并规定南京市所有道路名称均由国内大城市或省份名称来命名。

在实际建设方面,首都建设委员会除了恢复长江提督府建筑旧观作为南京总统府之外,也建构不少西洋化的建筑作为政府部门用大楼。不仅此,还将山西路以西、西康路以东、草场门以内辟建为新住宅区,于该区内兴盖大量住宅。自此,在首都建设委员会的推动下,1929年之后数年内,南京成为中国少数,具有计划性的现代都市。

1933年4月,首都各项建设完成,并顺利将北京(1930年改名为北平)首都移至南京后,功成身退的“国民政府首都建设委员会”正式予以裁撤。

主要成员


主席:蒋中正(兼)

常务委员:赵戴文,孔祥熙,宋子文,孙科,刘纪文

委员:胡汉民,戴传贤,阎锡山,何应钦,于右任,张学良,林森等5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