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团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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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团委组织部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是2008年4月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一所普通高等院校。学院自筹建至今两年来已投入资金人民币2.8亿元,计划未来4年内总投资达人民币6亿元。 学院一期用地420亩,另有水域面积160亩,计划2011年新增用地后占地面积达1000亩。学院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校舍建筑面积已建16万平方米,在建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办学两年学院在校师生4000余名,计划2010年在校师生达7800人。学院下设有11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

团委组织部


部 长:王 健

性 别:男 出生年月:1990年2月

籍 贯:安 徽 就读院校: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所在地:海 南 专业级别:电子商务 2008级

简 介:

2008年入海南科技职业学院软件学院电子商务专业学习;

2008年10月—2009年10月,任学生会组织部委员;

2009年10月—2010年 3月,任学生会组织部部长;

2010年3月—2010年10月,任团委组织部部长兼学生会副主席;

2010年5月—2010年9月,学校学工处顶岗实习;

2010年11月—2011年1月,学校党委宣传部顶岗实习;

2011年2月—2011年7月,海口市校外实习;

2011年8月— ,去往广东深圳。

2008—2009年度,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校二等奖学金、校辩论赛团体二等奖;

2009—2010年度,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优秀工作者、海南省三下乡社会实践论文团体二等奖;

2010—2011年度,优秀毕业生。

主要职责:推优入党、团组织关系转动、团籍注册、团务工作。

主要活动:干部培训、团日活动、“三下乡”社会实践。

其他成员:靳 波、胡雅倩 、王金鑫、胡彩霞、梁定伟、吴演汉

陈川育、林少凡、 杨 颖、邓培心、向智桦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团委学生会

(主要负责人)

团委副书记:胡哲瑞、李艳

团委办公室:张秋玲(主任)、邓培心(副主任)

团委组织部:王 健(部长)、靳 波(副部长)、胡雅倩(副部长)

团委宣传部:肖闪闪(部长)、羊佳贵(副部长)、陆 璐(副部长)

学生会 主席————————胡哲瑞

学生会 常务副主席—————肖闪闪

学生会 副主席———————陈树林、陈传亭、王 健、王书悦

学生会 秘书长———————葛晓庆

学生会 副秘书长——————李 超

学生会 人力资源部部长———冯 权

学生会 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王崇斌、林少凡

学生会 学术交流部副部长——冯 杰、艾仲辉

学生会 体育部部长—————俞 丹

学生会 体育部副部长————张华山

学生会 文艺部部长—————王召阳

学生会 文艺部副部长————王 伍

学生会 勤工助学部部长———邱新钦

学生会 勤工助学部副部长——葛 兵

学生会 外联实践部部长———鹿启森

学生会 外联实践部副部长——张金松

学生会 维权部部长—————李健伍

学生会 维权部副部长————孙丽新、林 鹏

学生会 校友事务部部长———吴际福

学生会 校友事务部副部长——黎代榕

学生会 网络信息部部长———肖 军

学生会 新闻采编办主任———陈剑锋

学生会 广播站站长—————章 帅

组织部工作制度

一、团员管理

团组织关系,团档案: 学院新团员,必须于报到开学后,由各团总支集中团员证到团委组织部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组织部可在开学初例会上确定时间统一办理,过期不予补办。

团籍注册,团员证:

1、团籍每学期注册一次,由团总支自行办理。

2、团员证是团员身份证明,如有遗失,可于学期初统一到组织部补办。

团员的发展:

1、每学期团总支可发展一批团员。

2、首先由适龄学生写出书面申请,通过团总支上报院团委。然后,由所在班的团支部讨论表决通过后,报组织部备案及办理相关手续。超龄离团。超过28周岁的在校团员,除在团内担任重要职务外,必须离团。团委组织部将注明其离团时间,加盖公章。

3、自行脱团。团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团费,不参与团组织生活;或连续6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收回团员证。并上报团委组织部备案,全校通报。

4、退团。少数热情消退坚持要求离团者,可向支部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通过后,宣布除名,收回团员证。并上报团委组织部备案,全校通报。

二、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按期缴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一项基本条件,也是团员应尽的义务。团员按期缴纳团费,不仅在经济上支持了团组织,而且还是团员和团组织联系的一种必要的形式,也体现了一个团员应有的组织观念。

1.团员缴纳团费标准:凡在高等院校读书的团员,即学院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3元,每学期开学时统一缴纳,每位团员应缴纳一年团费3.6元整。

2.收缴团费的时间:学院组织部定在开学前4周内收缴团费。

3.团费的使用: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和团员教育方面的必要开支,如编印、购买团员学习政治理论、文化科学知识所必须的材料或书籍;订阅团的报刊;团员、团干培训的费用以及“五四”表彰等。

4.“五四”评优时优秀团员、团干等名额以学院实际上缴团费的团员人数为基数来确定。

三、例会

团委组织部定期召开各院系组织部部长会议及部门内部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四、团委组织部工作制度

为保证组织部工作高效而有序地开展,树立起牢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工作作风,从而进一步提高学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和管理水平;同时,也为了加强组织部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增强组织部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括考勤制度、值班制度、文件制度、财务制度、保密制度以及监督与考核标准六部分,适用于组织部所有成员,办公组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考勤制度

1、学期内考勤无故缺席一次者作出口头检查;

2、无故缺席两次者作出书面检查,并在例会上给予通报批评;

3、无故缺席三次者,作出书面检讨并在院团委各部室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该年度评优资格。

4、四次以上者,给予清除团委学生干部队伍处分;

5、迟到、早退两次者,作出口头检查,无故迟到、早退三次者作出书面检查,并在例会上给予通报批评;

6、无故迟到、早退四次者,作出书面检讨并在院团委各部室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该年度评优资格;

7、病假、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三次。

六、值班制度

团委组织部为加强团务的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树立组织部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按时到达值班地点,不迟到,不早退。到达后如实签到,他人不得代签。

2、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者,须提前一天向组织部部长请假,以便做临时调整。

3、值班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从事与值班内容无关的活动。

4、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格按照备忘录要求完成值班工作。对值班期间须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在值班本上作详细记录。

5、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独立处理时,应及时向团委书记求助或致电有关责任同学,不得擅自处理。

6、值班人员须保持办公室的整洁美观,置物有序,做到节俭用电,人走熄灯关窗,注意安全。

所有值班人员须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按照《团委组织部监督与考核标准》给予适当处理。

七、文件制度

1、本制度由组织部制定,适用于组织部所有成员。组织部组织处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部门成员每月末须将本月的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递交至组织部办公组存档。

3、组织处负责为组织部各成员设立个人档案,作为组织部史料及个人考评的依据。

4、所有递交的文件及档案必须字迹工整,整齐划一;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应详细具体,不得空洞无物,套话连篇,尤其是涉及具体事项时,必须详细叙述。

八、保密制度

组织部是共青团委员会直属重要部门,所从事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严肃性,为保证本部门正常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发扬严谨的工作作风,保持组织部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涉及全校各院系团组织单位利益关系的通知、决议,在未经院团委正式批准,下发文件通知之前不得向外透露。

2、组织部人事任免与变更,在未经团委下发正式文件通知前不得向外透露。

3、组织部内部考评结果尚未公开前,任何负责考评人员不得将有关考评情况向外透露。

九、监督与考核标准

一、 建档

组织部组织处负责为组织部所有成员建立个人档案,并将个人档案及工作记录、活动记录作为组织部内部资料加以保存。组织部组织处负责不定期召开会议,依据工作量、工作成绩等对各个组、各个成员进行短期内综合考评。

二、 活动监督

为了进一步强化组织部工作的严谨性、系统性,组织部将对团校及基层工作指导中心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考评,具体考评工作由办公组负责实施。具体如下:

1、对于本部门组织的每次活动,组织处干事分别做出客观详尽的活动记录。

2、组织处负责对各次的活动记录统一存档。

3、活动记录将作为学期考评时评价部门工作情况的重要参与。组织处将邀请团委副书记参与每周例会,提出意见或建议,以督促自身改进不足。

三、 奖惩制度

(一)奖惩制度是量化的管理标准,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有重要意义。由于本部门各组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不尽相同,故本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由各个组酌情掌握。以下内容可供参考:组织部全体成员在考核期间都有评定基本分80分。由本部门办公组根据其工作情况进行相应的加分或扣分,具体规定如下:

1、惩处规定

(1)例会、值班无故迟到,5分钟内给予口头批评。5~10分钟内扣

2分并给予批评,10分钟以上折扣5分并给予批评。

(2)无故缺席扣5分。

(3)部门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如未主动上交到本部门办公组相关

负责人扣5分。 组织布置工作不积极按时完成者5分,拒不完成

者扣10分,因不可抗拒原因未完成者不扣分。

(4)破坏组织部团结,影响团委形象者酌情扣5~15分。

(5)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2、奖励规定

(1)对组织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加5分。

(2)期末获优秀个人档案者,加5分。

(3)按时并非常出色的完成本职工作,加2分。

(4)超额提前完成工作的加5分。

(5)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义务帮助其他部门工作,加3分。

(6)个人突出表现者,加5分。

(二)公示阶段 本着工作透明化、公开化的原则,组织处负责于每月

月初将上一月本部门汇总的奖惩情况、每次考评会后将考评结果以及学期末汇总出的个人考评总分告知部门成员,并于组织部组织处予以公示,接受组织部全体成员的监督。

新学年部门招新通知:

1. 在10月份之前招录新成员充实部门能力;

2. 竞选程序:填写申请表——领导审批——合格者参加第一轮面试——合格者参加第二轮面试——合格者试

用(见习委员)——合格者录用(正式委员);

3. 原本部成员留任2或3人,招录新成员7人;

4. 入选新人为委员级别,享受我校最高学生干部团体组织待遇;

5. 竞选成功者,不得再担任其他任何组织的重要职务;

6. 要求:办事能力良好、语言表达能力较好、形象良好、品学兼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