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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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


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的前身是海南合作总社,1951年4月24日经海南行政公署批准成立,1983年改名为海南行政区供销合作联社,海南建省办特区后,1988年5月经中共海南省工作委员会批准组建为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

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隶属海南省人民政府,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承担着为“三农”服务和全省供销社系统经营监管职责,是我省为“三农”提供服务的最大合作经济组织。目前,省供销社现有社属企业13个、中专学校1个、培训中心1个。全省共有18个市县供销社及287个基层社,独立核算单位412个,年商品购销总额30多个亿元。

近年来,全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全国供销总社的具体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化“四项改造”,积极推进“新网工程”建设,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开展了一系列整合资源、重组企业、创新发展的探索实践,呈现出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全系统大力领办和协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科学组织农民生产,引导农民进入市场;积极推进农副产品市场购销、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日用消费品经营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覆盖全省城乡的四大经营网络体系建设,努力构建“网络经营、集中配送、覆盖全省、服务三农”的流通格局,为农民放心消费、方便消费、经济消费提供经营保障体系;建立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农村沼气维修服务、农业机械专业服务、农民营销培训服务等四个为农“服务中心”,不断延伸为农服务领域,方便农民生产生活;组建海南省农产品运销有限公司,充分利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销售网络,建立海南农产品运销长效机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在省委省政府、总社的正确领导下,海南省供销社系统将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努力发展成为海南农村流通领域的骨干和主导力量,为推进海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