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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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是市政府派出的工作机构;与市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务员编制12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管理机构一办三科(办公室、业务科、督查科和招标管理科),中层职数为4名。

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2人,内设管理机构一办两科(办公室、业务一科和业务二科)。

机构主要职能有:

一、为进驻部门办事窗口依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供服务,并履行协调、监督职能;承担市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对建设项目、土地和政府采购等交易活动重大事项,履行“协调、监督、指导、管理、服务”职能;

二、制订和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对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和进驻部门办事窗口的管理;

四、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办事窗口办理并联审批事项;

五、对部门设立的办事大厅、镇(街道)投资类全程代理服务和镇(街道)招标采购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工作协调和监督检查;

六、受理职权范围内的各种投诉举报,并依法对违法、违规和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七、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行使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