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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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人民检察院


鹤峰县人民检察院现有在岗干警44人,平均年龄42岁。其中,中共党员38名,大学本科学历32人;检察官30名、司法警察6人。内设政治处、办公室、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装备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等13个部门。现有办公楼使用面积4800平方米,已建成三级专线网和局域网,基本配齐现代化办公硬件设备,投入60余万元建成了办案工作区、侦查指挥系统及办公区域监控系统。

近几年来,我院党组始终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作为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的突破口,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争当‘十型’检察官”、“提高执法公信力,我该做什么?”、“纪律作风整训”等一系列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省、州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先后被省检察院授予“作风建设年”活动先进单位,州委政法委授予“十佳政法单位”,州检察院授予“先进基层检察院”、机关党总支部连续三年被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2008年被州委、州政府授予州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先后有20个单位和近30名个人受到省、州、县的表彰。2009年度我院思想政治工作、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恩施州检察系统年度考评中排名第一,公诉工作被恩施州检察院作为亮点工作肯定、推广;机关党建、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扶贫解“八难”及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在全县综合考评中均名列前茅;已实现检察人员连续13年“零投诉”、“零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