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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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国家税务局




机构简介


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国家税务局是一个全职能的县(区)级国税局,设有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教股、监察室、政策法规股、收入核算股、征收管理股、信息中心、机关党办、纳税服务股、税源一股、税源二股)和2个征收分局(望高分局和公会分局)。全局有干部职工51人,局机关46人、望高分局5人,其中:党员干部35人,占68.63%;本科15人,占29.41%。大专文化33人,占64.71%,承担辖区9个乡镇和旺高工业园区共2195户纳税人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历史沿革


2008年6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立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国家税务局的批复》(国税人函〔2008〕73号),批准成立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国家税务局。

2008年8月25日,贺州市国家税务局成立平桂管理区国家税务局筹备工作组。在贺州市委领导的关心下,在贺州市国税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平桂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下,筹备组成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经过近四个月的紧张筹备工作,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国家税务局于2008年12月22日正式挂牌成立。

机构荣誉


2009年6月,平桂管理区国税局党支部被平桂管理区党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支部”;2010年3月,荣获2009年度平桂管理区“文明单位”、2009年度“贺州市平桂管理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先进后盾单位”;2010年7月,纳税服务股荣获贺州市“五一巾帼标兵岗“;2010年8月,被自治区人力资源厅、自治区国税局授予全区国税系统“集体二等功”光荣称号;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三)承办贺州市国家税务局和中共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党工委、贺州市平桂管理区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