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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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是衡阳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行政事业单位。局机关分设办公室、人事宣教科、计划财务科、监督管理科、安全监理科、科教质量科、纪检监察室七个部门。总人数为46人,其中在职工作人员处级以上领导8人,正科级以下人员14人,离退休、退二线人员24人。

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主管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负责研究和判定衡阳市农业机械发展方向、发展战略,长期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的规范性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机械信息网络建设,拟定农业机械基层服务规范;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耕整机等到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检验、鉴定、推广、认定、管理等到综合服务工作。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市直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发[2001]14号)和《关于市直党政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衡发[2001]15号)精神,设置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主管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

一、职能调整

(一)取消的职能

农机安全员资格的审核。

(二)下放的职能

将三级农机维修网点的审批工作,交给县(市)及南岳区农机局承担。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全市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机械信息网络建设;研究拟定农业机械基层服务组织服务规范;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四)根据国家农机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农机化产业政策建议,引导农业机械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五)研究拟定农业机械化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参与研究拟定有关农业机械化科技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重大农业机械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开发。

(六)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认证管理。

(七)研究提出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计划;负责农业机械化各类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农业机械管理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负责起草综合性报告、材料和文件,拟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组织综合性会议;负责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宣传报道、来信来访、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对本局重要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局直属单位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政策法规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研究提出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重大农业机械化科技攻关和科技兴农项目专项资金的申报及管理;归口管理本局各项资金;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建设;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内审工作;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农业机械化各类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

(三)人事宣教科

研究拟定全市农机系统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机管理体制及劳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党团组织、离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全市农机系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机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及培训。

(四)科教质量科

研究拟定农业机械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科技外经项目和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以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农业机械化项目;组织农机化重大科技和推广项目的遴选工作;管理农业机械化科技成果;负责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的审核报批;组织指导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与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导农机化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术的开发。

(五)监督管理科

研究拟定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规范性规章制度,指导农业机械应用管理和服务工作,提高农业机械普及和应用水平;拟定农业机械基层服务组织服务规范;指导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依法监督管理农业机械产品及维修;负责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管理农业机械抗灾救灾油料补偿;组织开展农业机械跨区域作业;指导农机工作者协会工作。

(六)农机安全监理科(加挂衡阳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牌子)

负责农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检验、运行等标准的实施与监督;负责全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牌证核发,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考试、发证,机车和驾驶员年检年审及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农机安全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事故统计分析、安全执法的检查监督;负责全市安全监理队伍建设、装备建设;指导全市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系统建设。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机关事业编制为2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11名。

五、现任领导

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富国,负责全面工作。

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国慰,分管综合信息、宣教、计划财务、后勤。

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升华,分管科教、质量管理。

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金华,分管纪检监察,监督管理下属单位。

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王斌,分管安全监理。

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副调研员兼人事科长:廖跃中,协助分管人事宣教 综合信息。

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办公室主任:陈健

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计划财务科科长:马绍文

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科教质量科科长:周清华

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监督管理科科长:陈国信

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安全监理科科长:赵艳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