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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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县科学技术协会


根据《中共湖口县委、湖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口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发[2002]14号),湖口县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县科协)机关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访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访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二)参与编制全县科普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农村和城市社区科学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全县科协及所属团体的科普工作和企业(含民营企业)的科协工作;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和科技活动;负责全县农村函授大学招生培训工作,大力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实用技术水平。

(三)负责对所属学会进行管理;组织指导县级学会开展学术交流、科技考察、科技论证、科技咨询等活动;指导全县科协学会业务工作;负责全县厂会协作、乡会协作、金桥工程的组织工作,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组织重大课题的决策论证,提出政策建议;参与科技政策、规定的制度;负责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境)外专家、科技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负责联系与接待国(境)外专家、科技团体来本县进行学术交流;组织科技人员赴国(境)外考察、进修培训、参加国际会议、举办展览。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科协机关事业编制3名。

领导职数:主席1名,副主席1名。

县科学技术协会机关依照执行公务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