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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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基本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湖南省委省政府“三定方案”的规定,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负责领导组织全省的防汛抗旱工作。

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工作由湖南省水利厅承担,设置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


1、承担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总、流域防总和省防指的指示、命令,指导全省防汛抗旱工作。2、负责组织全省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督促检查;督促指导险工隐患处理、水毁工程修复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

3、参与防汛抗旱政策、法规的起草及全省防汛抗旱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参与全省江河、湖等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4、负责省级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和管理,指导全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工作、抗洪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防汛抗旱业务培训。

5、负责编制省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省内主要江河湖泊防御洪水预案和重要河流枯水期水量应急调度预案编制工作。

6、组织编制全省大型水库和重点防洪中型水库汛期运用方案,负责实施大型水库的防洪调度。

7、组织防汛抗旱会商和值班;负责水旱灾害的统计、核查和信息发布;组织落实防汛抗旱物资队伍、应急资金的征调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分蓄洪区安全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

8、指导全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水旱灾情监测系统建设。

9、负责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经费、中央水利建设基金(防洪部分)的申报、并提出安排意见,负责提出省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

10、承担全省水利系统反恐和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11、负责管理湖南省省防汛机动抢险队。

12、承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名单


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挥部职务 姓名 现任职部门 现任职务

指 挥 长  徐明华  省人民政府 副省长

顾 问  谢康生 省人民政府 顾 问

副指挥长  张中湘 省军区 副司令员

陈吉芳 省人民政府 副秘书长

刘宗林 省农村办 主任

戴军勇 省水利厅 厅长

秘 书 长  白超海 省水利厅 党组成员、防办主任

成 员  李发美  省委宣传部 副部长

欧阳彪  省发改委 副主任

杨晓晋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副主任

杨定忠 省教育厅 副厅长

阳红光 省公安厅 副厅长

杨明波 省民政厅 副厅长

黄春阳 省司法厅 副厅长

郭秀宏 省财政厅 副厅长

易仲民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副厅长

尹学朗 省国土资源厅 副厅长

易继红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胡建新 省交通运输厅 副厅长

黄其萍  省农业厅 副厅长

柏方敏 省林业厅 副厅长

方亦兵 省卫生厅 副厅长

姚 斌 省环境保护厅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杨利凯 省供销社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谢跃进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副局长

朱崇洲 省安全生产监管局 副局长

刘春鸣 省通信管理局 副局长

潘志祥 省气象局 副局长

戴庆华 省电力公司 副总经理

杨昭晖 广铁集团
长沙办事处 副主任

邓志华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彭力夫 省红十字会 副会长

李勋通 武警湖南省总队 副总队长

颜海林  团省委  副书记

领导分工


白超海:省水利厅党组成员、主任,主持省防办全面工作;

周波艺:副主任,协管省防办全面工作,分管综合处、减灾处、应急处;

罗毅君:副主任(省委组织部安排挂职锻炼)

卢晓明:主任助理、调研员,协管调度处,负责防汛值班室、省防洪水库优化调度研究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杨年荣:调研员,协管抗旱处、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省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

部门负责人


万学田:党务、纪检监察负责人

陈文平:综合处处长

曾 扬:调度处处长

杨 勇:减灾处处长

严乐军:抗旱处处长

曾务书:应急处处长

吕石生:省防汛机动抢险队队长

内设机构职能


综合处

(1)协助办领导组织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各处室有关工作;

(2)归口防汛抗灾工作的对外宣传;

(3)承担公文收发、流转、归档;

(4)管理指挥部和办公室印章,负责保密、安全工作;

(5)组织、协调防汛、抗旱业务培训;

(6)承担办公室公务接待、会务组织工作;

(7)归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协调、衔接等工作;

(8)负责办公室财务管理和后勤服务;

(9)负责防汛抢险部队的调度联系;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调度处

(1)负责编制全省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汛期运用方案;监督实施大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参与实施大型水库的抗旱调度、应急调水;

(2)组织制定、编发省内主要江河湖泊防御洪水预案;负责分蓄洪区安全设施的调度和运用,省内主要江河湖泊、防洪排涝工程实时防洪、排涝调度;

(3)负责各类防汛安全检查的组织发动,督促处理险工隐患;

(4)参与全省防洪规划的编制,全省河道、湖泊、河口、滩地等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防洪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和技术设计的审查工作;

(5)协调参与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负责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平台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6)负责防汛值班室和防汛会商室的管理;

(7)为主提出应急除险水利建设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监督使用落实情况;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减灾处

(1)负责城市防洪工作;

(2)负责重大险情的上报,督促重大险情的及时处理和重点水毁水利工程的及时修复;

(3)负责洪涝灾害统计、防洪效益分析、防汛工作评价及灾害评估工作;归口管理防汛抗旱报表系统的运用和更新;

(4)负责全省防汛物资器材调度;

(5)为主提出特大防汛经费分配建议方案,联系防汛抗旱各项经费的申报和下达并监督使用落实情况;

(6)负责防汛专用车辆申报、购置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抗旱处

(1)负责抗旱准备的组织和督查;

(2)负责推广抗旱新技术、新措施以及抗旱先进经验;

(3)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旱情和灾情;负责督促和指导全省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管理工作;

(4)掌握、分析全省重点城市、重点生态干旱监测区旱情、灾情;提出抗旱决策部署和调度意见,指导、监督、落实城市和生态抗旱措施。

(5)负责全省干旱影响评价工作;

(6)为主提出特大抗旱经费安排建议方案,并监督使用落实情况;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处(加挂省水利厅反恐办、应急办牌子)

(1)负责全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督促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防汛责任制和抢险队伍;

(3)负责小型水库的防汛工作;

(4)负责省水利厅反恐办日常工作;

(5)负责省水利厅应急办日常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防汛机动抢险队

(1)负责沅江基地管理工作;

(2)负责省级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3)组织所属专业抢险队伍的日常培训、管理,随时做好参与抢险的准备;

(4)负责所属抢险设备的日常管理;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