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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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检察院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2年,原名淮南市人民检察署,1955年正式更名为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因遭“文革”冲击,1966年陷于瘫痪。1979年恢复重建后,迅速开展批捕、起诉等检察业务工作,淮南市检察事业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春天,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就宛如串串跃动的音符,奏出了一篇篇华彩乐意。

恢复重建后,淮南市人民检察院以党的基本理论为指导,以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强化法律监督,发挥检察职能,力求符合时代呼唤、人民的期望。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解放思想,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在抓办案促发展的同时,锐意改革创新办案机制,2003年探索出“公诉一体化”、“侦查一体化”等新路子,经过不断深化、完善,实现了办案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淮南模式”享誉江淮,得到高检院和省院的充分肯定。

在大力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同时,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院建设也有了长足发展。“一院一亮点,六院六品牌”成为两级院的共识,先后涌现出全国人民满意的基层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先进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市系统文明单位,全省文明单位,全省“五五”普法示范机关(单位);检察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同时干警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国“三八”红旗手以及国家级和省级优秀公诉人、十佳公诉人、优秀侦察员,一、二等功获得者等为检察机关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