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盐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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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盐务管理局




单位简介


黄龙县盐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正科级建制,具体履行辖区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职能,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延安市盐务管理局。

黄龙县盐业公司是全县唯一食盐专营主体,为盐务局下属企业,负责辖区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与县盐务管理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是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是编制和管理辖区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是制定、核发辖区内盐业管理的食盐批发许可证、准运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票证;

5、是负责盐资源开发、制盐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工作;

6、是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7、上级盐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盐政稽查中队、财会股、批发部、化验室等。

领导班子


李敏学:黄龙县盐务管理局局长、黄龙县盐业公司经理,主持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