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教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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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教哲学


伊斯兰教宗教哲学论著。亦译《回教一神论大纲》或《回教一神论》。原作者为埃及近代伊斯兰著名学者穆罕默德阿布笃。该书原为作者在贝鲁特皇家学校任教时的讲义稿,后经作者整理汇集成册,曾被爱资哈尔大学作为哲学课教材。1933年马坚在埃及开罗将全书译为汉文,由纳忠帮助誊清后寄回国内。后由译者修订原稿后,于1934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

《回教哲学》开头有译者和埃及光塔月刊社负责人穆罕默德拉希德里达所作的两篇序文和作者原序。译者序指出:“一神论是回教哲学的基础,回教的各种宗教学科,无一不以一神论为最后的根据的,所以信奉回教者,必习一神论,研究回教者亦当从一神论入手”。拉希德里达序认为:“数百年来,从没有一位作者,本着一神论家注重思想的原则,以研究思考的方法来宣传回教;当代的泰斗穆罕默德阿布笃先生著一神论大纲,才有准乎原则合乎时代以阐明回教教旨的著作,这是前人所不及的”。作者在自序中表示,书中所述的信条“虽以先贤的学说为依归,却不斥后贤的见解为谬妄”。正文共20章。第1章“绪论”论述了伊斯兰教一神论的产生与发展过程,其研究的目的是坚信真主独一。作者说明“一神论”阿文原名“讨希德”,本义是信仰真主的独一无偶,故又称为“凯拉姆”,因为一神论的基础是伊斯兰教理论的依据,它是以言语形式表达的,用以论证穆斯林所诵读的“真主的言语”。伊斯兰教一神论研究的对象是“真主的实在”与“应当为真主肯定的”、“可以叙述真主的”以及“应当对真主否定的”种种德性的学问,同时也研究“列圣的使命”,与“列圣所当有的”、“可有的”及“不可有的”种种德性的学问。第2章为全书的重点,论述了“可知之物的分类”,包括“本来当无者的定律”、“本来可有者的定律”、“本来当有者的定律”以及无始——无终——非复合体、生活、知觉、意志、能力、自由、独一等真主的德性。第3~20章,分别论述真主的德性和行为、人类的行为与行为的美丑、人类对于列圣的需求、默示的可能及使命的实现、列圣的职责、穆罕默德的使命、《古兰经》和伊斯兰教、宗教随人类而进化至回教而完全、回教传播之速空前未有,信仰穆罕默德圣人的传述及解答疑难等,从各个侧面,运用事例论证回教一神论。

《回教哲学》用逊尼派的观点系统地论证了伊斯兰教教义学的基本问题,旨在用哲学讨论基本信仰和教义,以维护伊斯兰教的纯洁性,,反对各种异端学说,提出了一整套概念、范畴和原理。还对伊斯兰一神论研究中的各种观点作了概括介绍,“从远处指示各家学说的分歧”而不加深入剖析与评价。据作者透露,“鄙人当日避免各学派的分歧,一如避免酿祸的风潮。”因此缺乏伊斯兰基本知识的人,一般不易读懂。但从伊斯兰哲学角度看,该书的问世,推动了本世纪以来伊斯兰一神论的研究,影响颇广。为中国穆斯林提供了一部了解伊斯兰哲学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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