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检察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




主要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内设机构


(一)政治处

负责院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和劳资工作,指导本系统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门加强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宣传工作,表彰奖励、宣传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组织开展行业性文娱体育活动;负责全市检察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岗位职务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以及老干、工、青、妇工作;负责机关计划生育、福利等医疗管理工作。

(二)反贪局

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下设: 举报中心接受公民和单位对贪污贿赂罪案的举报,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

(三)侦查一科、侦查二科:

直接立案侦查全市性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对全市各处级以下和市直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境外存款隐瞒不报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跨地区的重大特大贿赂案件的侦查,协助各地检察机关在本市内开展侦查、取证、追赃及缉捕案犯等工作。

(四)综合预防科

负责预防贪污、贿赂等工作;对全市贪污、贿赂等犯罪情况、趋势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对策;对全市预防犯罪进行业务指导。

(五)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负责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工作,调查研究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编辑内部刊物;负责信息、会议、统计、档案、文件保密、法制宣传等工作。

(六)侦查监督检察科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七)公诉检察科

负责受理审查同级公安机关、本院自侦部门和市区检察院按规定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负责受理审查同级公安机关、本院自侦部门移送的不予起诉案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依法提出抗诉和出席市区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二审法庭,对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对死刑判决裁定执行进行监督。

(八)法纪检察科

负责对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查处;立案侦查重大法纪犯罪案件;研究、分析全市法纪犯罪情况、趋势和对策。

(九)监所检察科

负责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执行和看守所、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受理和立案侦查发生在监管场所的经济、法纪犯罪案件;受理被监管改造人员及其家属的申诉控告。

(十)民事行政检察科

负责检察机关开展对民事经济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指导;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和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对抗诉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派员出庭支持抗诉并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十一)控告申诉检察科

负责检察机关控告、申诉和刑事赔偿工作的业务指导;受理来信,接待来访;做好信访综合分析和信息反馈;依法查处检察机关管辖的控告、申诉案件和督办查报结果;受理、复查不服市区检察院处理、复查的申诉案件和不服法院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受理、处理公民提出的刑事赔偿信件及对刑事赔偿有异议的申请复议案件;办理市区检察院控申部门的请示和提请抗诉的案件。

(十二)检察技术科

参与有关现场勘验,发现、搜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的鉴定;对案件中已出具的鉴定材科进行审查或重新鉴定;为侦查提供方向,为破案和定案提供证据。同时,为检察业务提供其他技术性服务。

(十三)纪检监察室

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对全市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办;受理检察人员不服处分的申诉;制订全市检察机关廉政建设制度;组织开展廉政纪律教育和执法执纪大检查活动。

(十四)行政装备科

负责市院机关的行政后勤和基建房产工作;承担机关的房产及其它固定资产管理、维修工作;负责机关的环境、卫生、交通安全、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本院财务、装备、赃款赃物等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检察系统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或协同管理警司以下司法警察的警衔;负责有关警务活动。

发展历程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管辖3县3区共6个人民检察院,分别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其中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于1993年设置。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内设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及处、科、室18个,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4名。现任检察长黄建明。惠州检察机关共有人员431人,其中检察员167人,助理检察员124人,书记员130人,司法警察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