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及高度危险责任例解与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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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及高度危险责任例解与法律适用




基本信息


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 第1版 (2010年6月1日)

丛书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案例解说与评析丛书法律培训教材

平装: 402页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开本: 32

ISBN: 7010089876, 9787010089874

条形码: 9787010089874

商品尺寸: 20.8 x 14.4 x 1.8 cm

商品重量: 422 g

ASIN: B003XM9PC6

内容简介


《机动车交通事故及高度危险责任例解与法律适用》内容简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是近年来备受社会关注的一类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没有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作专门的规定。学理上,对机动车是否属于《民法通则》第123条所规定的高度危险责任中的“高速运输工具”存有争论。从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的不同情形看,肯定说与否定说皆有其“道理”。

目录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一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中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适用

一、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由谁承担责任?

二、登记在一人名下的两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由谁承担?

三、双方均无过错由谁承担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在封闭路段撞死违规行人的责任由谁承担?

五、两车撞伤同一人,损害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六、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由谁承担?

第二章 租赁、借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一、将机动车租给无驾照者造成交通事故致人受伤,出租人是否承担责任?

二、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由谁承担?

三、帮工人驾驶借用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由谁承担?

四、妻子乘坐丈夫的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应由谁承担责任?

五、出租车撞伤行人的交通事故应由谁承担责任?

六、有偿搭乘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由谁承担?

七、无偿搭乘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由谁承担?

八、转租(借)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由谁承担?

九、修理中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由谁承担?

十、机动车出质后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由谁承担?

十一、交由他人保管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由谁承担?

十二、收费挂靠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由谁承担?

十三、单位雇佣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由谁承担?

十四、个人雇佣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由谁承担?

第三章 转让并交付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一、买卖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谁承担责任?

二、分期付款购买机动车,出卖入保留所有权的情况下,该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承担责任?

三、赠与机动车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承担责任?

四、继承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该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承担责任?

五、雇员使用单位车辆出车祸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拼装或已报废的机动车侵权

一、驾驶自有拼装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责任如何承担?

二、买来的拼装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责任应由谁承担?

三、赠与的报废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应由谁承担责任?

四、达到报废标准的正三轮摩托车与超规格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第五章 盗窃、抢劫、抢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承担

一、盗窃而来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由谁承担侵权责任?

二、交警擅自使用扣留的违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应如何承担?

三、抢夺的机动车撞伤卧轨自杀的女子,责任如何承担?

四、机动车被骗取后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第六章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侵权责任承担及受害人救济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驾车逃逸责任如何承担?

二、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委托未成年人照顾伤者,自己驾车往异地送货,是否属于肇事后逃逸?

三、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人无力承担时,受害人的急救费用如何支付?

四、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责任比例未予认定,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五、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投保了两个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责任应如何承担?

六、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受害人亲友已经

……

高度危险责任

第七章 高度危险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八章 高度危险责任的构成要件及赔偿限额

第九章 高度危险责任的主要类型

第十章 擅自进入高度危险区域责任

第十一章 遗失高度危险的损害赔偿责任

附录

序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是近年来备受社会关注的一类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没有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作专门的规定。学理上,对机动车是否属于《民法通则》第123条所规定的高度危险责任中的“高速运输工具”存有争论。从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的不同情形看,肯定说与否定说皆有其“道理”。鉴于机动车交通事故的特殊性与频发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将其作为独立的一章予以专门规定,此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到《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对于该类侵权的诸多问题一直都存在争论,如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应适用何种归责原则、机动车出现所有人与使用人分离情形责任应如何承担、未完成机动车交易登记手续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应如何承担、不合格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如何承担、被盗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责任如何承担以及特殊情况下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保险问题等。这些问题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中经常发生,且常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对这些问题均一一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