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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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教育厅 吉教基字[2004]8号 2004年4月4日)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落实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简称《纲要》),深化幼儿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幼儿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我省的幼儿教育水平,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贯彻落实《纲要》精神,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

《纲要》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制定的,是指导广大幼儿教师将《规程》的教育思想和观念转化为教育行为的指导性文件,是幼儿园大力推进幼儿素质教育,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纲领性文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和幼儿园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要认真贯彻《纲要》精神,积极推进幼儿教育教学改革,防止和纠正“应试教育”的消极因素向幼儿教育渗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尊重幼儿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儿童多方面发展的需要;要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关注个体差异,按照幼儿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保证幼儿主动、活泼、健康的成长。

二、贯彻实施《纲要》的目标和任务

在进一步总结推广《纲要》试点经验基础上,全面开展幼儿园教师培训,更新教育观念,探索新的幼儿教育教学模式。2004年,全省实施《纲要》试点幼儿园和省级示范园全部进入《纲要》实施阶段,构建幼儿园教育新课程体系。2005年,全省幼儿园全部按照《纲要》开展保育和教育工作,完善符合吉林幼儿教育实际、具有吉林幼儿教育特色的现代幼儿教育体系,形成全面推进幼儿素质教育的运行机制,加快幼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三、贯彻实施《纲要》的原则

1、科学性原则。要充分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根据幼儿的认知经验和水平,制定科学、合理的方案和计划,研究设计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教育内容,采用科学的教育方法实施保育和教育工作。

2、时代性原则。要主动适应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坚持素质教育方向,充分体现21世纪幼儿教育的新特点,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使幼儿成为学习的主人,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实事求是原则。各地要根据幼儿教育实际,把《纲要》精神渗透到具体的教育内容中,分解到每一个教育活动里,把《纲要》落到实处。要因地制宜,从具体情况出发,分类指导,整体推进。

四、贯彻实施《纲要》的措施

1、明确幼儿教育的培养目标。

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

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2、完善幼儿保育教育体系。

贯彻《纲要》思想,保育和教育活动是重要载体,要从根本上改变幼儿园教育教学过于注重学科化、缺乏整合的现状,注意各领域内容的相互渗透、相互联系和有机整合,体现综合性。使教育活动内容更加贴近幼儿的生活,关注幼儿的兴趣和经验,增强趣味性和活动性。把幼儿教育贯穿于幼儿园日常教育活动和生活的全过程,引导幼儿在生活中学习,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健康成长。为保证《纲要》的贯彻实施,省将根据《纲要》要求,组织修订和编写《吉林省幼儿园主题活动课程(实验本)》教师用书和幼儿操作材料,2004年在全省《纲要》实验区和省级示范园中试验和推广,2005年全省幼儿园全部进入主题活动课程,逐步形成全面贯彻实施《纲要》的幼儿园教育新课程体系。

3、加强幼儿园课程资源的建设和管理。

各地在实施新课程的基础上,可根据本地区实际,研究开发地方幼儿课程。地方幼儿教育教学用书必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省幼儿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列入《吉林省幼儿教育用书推荐目录》,方可征订发行,在幼儿园中使用。幼儿园可根据办园特色开发自己的园本课程,但不可自行编发教材。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家庭、社区和自然环境等教育资源,扩展幼儿生活和学习的空间,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逐步完善开放性的三级幼儿教育课程体系。

4、改革幼儿教育教学方式。

要改变以往灌输型的教学方式,打破“教师中心”的框框,改变当前幼儿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知识中心,教师中心,课堂中心”、“重知识,轻能力;重结果,轻过程;重课堂,轻一日活动”等现象。幼儿教师要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在教育活动中充分体现幼儿是学习活动的主体,形成合作探究式的师生互动。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幼儿的人格、权利和个性差异,促进每一个幼儿都能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全面发展。要转变传统的、机械训练的教学方式,变幼儿被动学习为主动参与,鼓励、倡导幼儿勤于动手、乐于探索、主动学习实践,获得知识和经验。

在教育活动中,要尊重幼儿的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育于生活和游戏活动之中,让幼儿渡过快乐的童年。

5、加强幼儿教育评价方法和制度改革。

建立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有效发挥教育评价的功能和作用,使幼儿园的教育评价真正成为促进幼儿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的必要手段。努力改变对幼儿的评价只重知识、技能,忽视情感、社会性和实际能力的倾向,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幼儿,并根据需要为幼儿的发展提供适宜的帮助和指导,引导幼儿健康活泼、富有个性的主动发展。

6、加强幼儿教师培训工作。

落实《纲要》精神,教师队伍建设是关键。在贯彻《纲要》的过程中要始终抓好教师的培训和提高,把《纲要》培训纳入到我省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程中,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使《纲要》精神变成每个幼教工作者的自觉行动,坚持先进教育理念,提高现代化教育水平,增强保育教育能力。要积极鼓励广大幼儿教师在实践中探索,在改革中发展,把《纲要》的思想和理论真正转化为教育行为,创造性地落实到幼儿园的保育教育活动中。

7、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教育教学行为。

以《纲要》为指导,加大推进幼儿素质教育的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措施,坚决纠正幼儿教育中的“保姆式”、“小学化”、“成人化”倾向。严格控制各类名目的实验园班和借此名义乱收费,对现有各类实验园班进行清理整顿。加强校带“学前班”的管理,校带学前班办学条件必须达到幼儿园办园标准,教育教学活动必须按照幼儿教育规律进行,坚决纠正校带学前班提前招收低龄幼儿入学和小学化教学的不良倾向,2005年大中城市取消校带学前班。整肃幼儿园教学用书过乱现象,减轻幼儿负担,保证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坚决纠正违背幼儿教育规律的行为,制止应试教育向幼儿园蔓延。加强对民办园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对民办园园长和教师定期进行培训。加强幼儿园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幼儿教育现代化教育水平。积极开展幼儿教育科研和教研活动,提高幼儿教育的科研、教研和教育教学水平,保证在园幼儿健康活泼的主动发展。

8、加强对幼儿园教育教学的检查指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检查和督导,建立定期检查督导制度,监督和保证幼儿园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自觉遵循幼儿教育规律,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幼儿教育质量。幼儿教育工作要纳入各级教育目标管理评价指标,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各级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深入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全面提高幼儿教育教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