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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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基本信息


作 者:本社 编

出 版 社:北京科文图书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出版时间:2009-7-1

版 次:1页 数:44字 数:28000印刷时间:2009-7-1开 本:大32开纸 张:胶版纸印 次:1I S B N:155045444包 装:平装

内容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09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加编写的主要人员有:赵有信、李雪、刘占杰、杨波云、袁有杰,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马保德、徐红升、李一、王绍军、毛永年、姚文正。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青岛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有关单位与魏长春、王清兰、余广智、李磊等同志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五、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2009年5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