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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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水县


隋开皇十八年(598)时改阳城为甲水县,大业初年(605-617)撤销,唐武德三年(620)恢复,六年废。故治在今山西武乡县西北22.5公里处浊漳北支旁的故城镇。《隋书地理志》上党郡:铜踶,“后魏改涅县为阳城,开皇十八年改为甲水,大业初省入。” 《旧唐书地理志》潞州:铜踶,“武德三年分置甲水县……六(九)年省甲水县。”《太平寰宇记》威胜军铜踶:“故甲水城,隋开皇十八年置甲水县,故城在今县北七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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