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在运城幼儿师范学校基础上建立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运城幼儿师范学校基础上建立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


教发函[2007]30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请成立运城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的函》(晋政函[2006]164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运城幼儿师范学校基础上建立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为14093;同时请你省撤销运城幼儿师范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高等专科教育为主。

二、该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共建,以运城市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安排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

四、该校要进一步加强学前教师教育,把培养培训学前教育教师作为学校的主要任务。

五、你省承诺到2010年共投入1.3亿元(其中运城市财政从2007年开始连续三年共投入1500万元,政府贴息向银行贷款3400万元,学校自筹850万元,新校建成后老校区拍卖7250万元)学校建设和发展经费,须落实到位。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资金投入,加快学校建设步伐,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山西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