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追授卢帅同学“全国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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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追授卢帅同学“全国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教思政[2009]12号

卢帅同学生前系安徽涉外经济学院2008级学生,2009年8月17日为救1名落水儿童,不幸罹难,年仅20岁。

卢帅同学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舍己救人的英雄事迹在高校和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他用实际行动展示了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是当代大学生的优秀代表。为表彰卢帅同学的英雄事迹,教育部决定追授卢帅同学“全国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广大青年学生要向卢帅同学学习,学习他热爱人民、理想坚定的崇高品德,奋不顾身、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乐于助人、淳朴善良的优秀品质,刻苦学习、立志成才的进取精神。

各地教育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向卢帅同学学习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把学习卢帅同学英雄事迹的活动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让广大青年学生从卢帅同学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服务祖国,报效社会,承担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