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苏互助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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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苏互助条约


捷克斯洛伐克和苏联为共同防御德国法西斯侵略而缔结的条约。1935年5月16日在布拉格签订,同年6月8日生效,有效期5年。条约包括序言、6条正文和1项议定书,主要内容是:如捷或苏受到任何一个欧洲国家的侵略威胁或有被侵略的危险时,两国互相保证为遵守国际联盟盟约第10条的规定采取措施而彼此立即进行协商;如捷或苏成为一个欧洲国家未经挑衅的侵略对象时,两国应立即相互支援和协助。但捷方坚持在签字议定书中附加一项重要的保留条件,即只有在法国对被侵略国提供援助时,捷苏双方才有义务互相援助。由于捷方坚持条约的作用受其盟国法国行动的制约,而法国后来转而追随英国对德执行绥靖政策,致使该条约在1938年苏台德危机和1939年德国侵吞捷时,未发挥任何实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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