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浦铁路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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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浦铁路借款合同


津浦铁路借款合同(jīn pǔ tiě lù jiè kuǎn hé tónɡ )1908年清政府与英德银团签订,后又订《续借款合同》。主要内容为:借款980万英镑;英德各一人任总工程师;英德银团代办筑路材料,并有借款优先权。英德自此控制津浦铁路,并加强了在华北的侵略势力。



简介


津浦铁路是从天津到江苏南京长江北岸的浦口,现为京沪铁路一段。

1898年9月,英、德资本集团背着中国,在伦敦举行会议,擅自决定承办津镇铁路(天津至镇江)。

清政府屈服于帝国主义的压力,于1899年5月签定了借款草合同,1908年1月13日签定了借款合同,并将津镇铁路改为津浦铁路。

津浦铁路全长1,010公里。北段自京奉铁路天津总站以南两路接轨处起,至山东韩庄,长626公里;南段自韩庄至浦口,长383公里。两段分别于1908年7月和1909年1月开工,1911年9月接轨。1912年全线通车。

签订史


倡议

1886年,曾国藩的儿子曾纪泽提议沿大运河修建一条由北京至镇江的铁路,以缓解运河水运的压力,这是津浦铁路的雏形第一次出现在人们的设想中。那时候修铁路根本不被清政府当作一回事,曾纪泽的设想落空。

1898年,容闳提出相同建议,并且计划更为具体,已提出由他自己组织公司,借外债修建由天津至镇江的铁路,当时称为津镇铁路。此次获得清政府批准,容闳开始与英德两国的银行谈判借款修路事宜并草签了合同。后因义和团运动兴起,并且德国也不允许铁路经过属于其势力范围的山东,此事告一段落。

谈判

1899年,清政府委派许景澄为津镇铁路督办大臣,与德英展开借款谈判。正式合同还没签,许景澄反而于次年在对八国联军作战问题上因为与慈禧太后意见不合而被杀。

1903年,借款谈判继续展开,时任直隶总督的袁世凯被清政府改派为督办津镇铁路大臣,因对方索价太高,清政府难以接受,谈判久无结果。

1907年,清政府命张之洞会同袁世凯,办理津镇铁路借款一事。直接出面与外商谈判的,是外务部右侍郎梁敦彦。

签订

1908年,梁敦彦与德方英方代表订立了《津浦铁路借款合同》,此时情况有了新的变化,沪宁铁路即将竣工,为与之连接,清政府将津镇铁路的南端西移至浦口。选线也相应变化,过徐州后,不再朝向东南方向,而是折向西南,经安徽蚌埠抵浦口,路名也改为津浦。

评论


英德两大资本主义国家贷款给中国修铁路,是为了自己国家的利益,要在经济上侵略中国,掠夺中国的资源,在西方列强瓜分中国的过程中取得最大的好处。

单从工程技术的层面而言,两国派出的总工程师按合同规定听命于中国的督办大臣。他们带来了当时最先进的铁路建造技术和管理制度,也使津浦铁路的建设在高速度、高质量的状况下运行。

相关介绍


此前竣工的陇海铁路于1905年开始修建,迟至1945年,才由连云港修至天水。而等到建成由天水至兰州一段,使陇海铁路真正名副其实,已经是到了解放后的195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