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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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院概况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在编工作人员211人,其中法官136人,内设21个部门。辖五区五县十个基层法院,包括32个人民法庭。全市两级法院共有在编工作人员1044人,其中法官624人。

开封是我国七大古都之一,古称汴梁、汴京、东京,简称汴,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建城的历史已有2700多年。享有七朝都会、文化名城、大宋故都、菊城之盛名,先后有战国时期的魏、五代时期的后梁、后晋、后汉、后周,北宋和金定都于此。北宋仁宗年间包拯曾任开封府尹,以不畏权贵、明察廉洁称于后世。开封市地处河南省东部,北临黄河。开封市总面积6444平方公里,人口480余万。市区面积359 平方公里,人口80余万,辖尉氏县、杞县、通许县、兰考县、开封县等五县和鼓楼区、龙亭区、禹王台区、顺河回族区、金明区等五区。

1948年10月24日开封解放,古城从此回到了人民的手中。同年11月14日开封特别市人民法院成立,当时仅有干警16人。

1949年元月,改为开封市人民法院。

1968年元月,开封市实行军管,法院被撤销。

1973年3月恢复开封市人民法院,并于同年6月建立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时有干警41人。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谱写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新篇章,法院的全面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中院12层办公大楼于1997年11月投入使用,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的审判法庭于1998年11月投入使用。

开封中院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各个历史时期,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行使审判权,维护生产、教学、科研、人民群众生活秩序,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为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并不断加强对全市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确保全市基层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履行好审判工作职能。 在新的历史时期,该院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审判、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近几年来曾荣获集体二等功、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省“维权示范岗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开封中院历任院长有

周化南(男,河南省杞县人,任期:1948.11—1949.2)

张建淮(男,安徽省肖县人,任期:1948.11—1949.2)

纪发祥(男,山东省海阳县人,任期:1954.10—1958.1)

常林英(男,河南省温县人,任期:1958.5—1960.2)

张圣清(男,河北省献县人,任期:1960.10—1963.2)

纪发祥(男,山东省海阳县人,任期:1964—1972.3)

纪发祥(男,山东省海阳县人,任期:1973.3—1974.5)

侯吉人(男,河北省南宫县人,任期:1975.8—1978.11)

王怀忠(男,河南省睢县人,任期:1980.10—1983.10)

袁嘉祥(男,河南省长垣县人,任期:1983.10—1988.11)

袁嘉祥(男,河南省长垣县人,任期:1988.11—1993.6)

梁铁虎(男,河南省浚县人,任期:1994.2—1994.11)

刘春年(男,山西省黎城县人,任期:1994.11—1998.3)

孙振民(男,河南省西华县人,任期:1998.4—2004.2 )

张兴隆(男,河南省孟州市人,任期:2004.3—) 2008年。

中院党组提出了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司法文化建设,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彰显司法和谐,坚持科学的案件质量标准,全面加强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的工作思路。开封中级法院正以新的姿态,新的风貌,在时代的召唤下,不断向前发展。

基层法院


龙亭区人民法院

龙亭区位于开封市中北部,1956年建区,2005年进行区划调整,因著名古建筑“龙亭”而得名。现辖2乡(北郊乡、柳园口乡)、4办事处(北书店办事处、午朝门办事处、大兴办事处、北道门办事处),共有44个行政村、13个社区居委会,总面积91.51平方公里,人口16.6万。

龙亭区人民法院的前身是开封市人民法院第四区分庭,建立于1953年8月,1954年6月第四区分庭撤销,1957年11月建立龙亭区人民法庭。1960年8月龙亭、鼓楼两区合并,龙亭区人民法庭撤销,1961年6月龙亭、鼓楼两区重新分开,恢复龙亭区人民法庭建制。1968年1月并入龙亭区军管组法院组,1973年3月市军管会撤销后,恢复开封市人民法院,同年6月建立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龙亭区人民法院正式成立。建院初期,内部未设庭室,1976年10月以来,根据审判工作和法院建设的需要,建立了相应的机构。现有机构: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纪检组、监察室。

主要荣誉:

2004年被授予省级卫生先进单位。

2005年被龙亭区委、区政府授予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先进集体、优秀投资环境贡献奖2006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标兵;

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市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院党支部被龙亭区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院党组被区委授予统一战线先进集体;

民一庭被市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刑庭被区委、区政府授予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先进集体2007年被市委授予开封市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

被区委、区政府授予信访工作先进单位;执行局被市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

民二庭被市中院授予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

法警队被市中院授予全市法院司法警察速射射击比赛第二名、全市法院司法警察队列比赛第三名;

2008年被区委、区政府授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建设先进成员单位;被区委、区政府通令嘉奖一次;执行局被市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法警大队被市委政法委授予政法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刑庭被区委、区政府授予政法系统先进庭;

历任院长

刘梦珠、高润才、庞树田、李良民、宋航林、冯宪宽

历任副院长

刘梦珠、付明聪、高润才、朱天广、冯宪宽、赵研明、王峰岚、张忠、王巧凤、李宝金、刘建庄、胡平、谷景良、郑永强、焦世峰、李利华、程向辉

现任院领导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院长 赵 洪党组副书记、政治处主任 刘 兵党组成员、副院长 郑永强党组成员、副院长 李利华党组成员、副院长 程向辉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霍建国党组成员 刘建庄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栗庆平

尉氏县人民法院

尉氏县地处豫东平原,淮河的一大支流贾鲁河从境内穿过,辖区6镇11乡,辖区面积1257平方公里,人口85万人,尉氏县城居于开封南45公里,城内有风景优美的东湖、曹魏时期竹林七贤之一的阮籍啸台和与秋瑾齐名的辛亥革命女志士刘青霞故居,历史悠久、人杰地灵。

尉氏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现有在编干警102人,建院以来,全院干警以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为指针,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各项职责,大力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和其他改革,全院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03年,洧川人民法庭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指导基层民事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05年张市人民法庭被最高院评为“全国优秀基层人民法庭”并荣立集体一等功 ,刑事审判庭等7个部门先后8次荣立集体二等功,该院的新闻宣传、司法行政、公文处理、信息、调研等多项工作多次被省高院评为先进集体。2007年尉氏县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市优秀基层法院。尉氏县人民法院设二级机构22个:

机构负责人:

政治处 仝新华

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 马丽梅

执行局 周火才

民事审判第一庭 吴延岭

办公室 蔡燕峰

民事审判第二庭 崔志强

司法行政科 赵 年

民事审判第三庭 朱凯峰

研究室 黄 超

行政审判庭 段根喜

监察室 吴艳丽

张市人民法庭 王志伟

纪检组 李帅华

水坡人民法庭 杨铁池

司法技术科 王晓明

大马人民法庭 陈占喜

立案庭 李向东

洧川人民法庭 戚振岭

审判监督庭 马占国

蔡庄人民法庭 李国卿

刑事审判庭 范开尉

司法警察大队 张瑞喜

院领导班子:

刘世亮:男 汉族 1965年11月出生 法律本科学历。历任杞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委会委员、副院长、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纪检组副组长,2006年5月至今任尉氏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东风:男 汉族 1958年12月出生 法律本科学历

党组副书记 副院长仝新华:男 汉族 1967年4月出生 法律本科学历

党组副书记 政治处主任卢现庄:男 汉族 1965年6月出生 法律研究生学历

副院长杜芳: 女 汉族 1961年1月出生 法律大专学历

副院长张振奎:男 汉族 1969年11月出生 法律本科学历

副院长耿福彦:男 汉族 1963年6月出生 法律本科学历

副院长王震峰:男 汉族 1963年10月出生 法律研究生学历

副院长宋国君:男 汉族 1966年4月出生 法律本科学历

纪检组组长周火才:男 汉族 1967年7月出生 法律本科学历

党组成员 执行局局长:王明贺:男 汉族 1969年9月出生 法律本科学历

党组成员曹新民:男 汉族 1971年4月出生 法律本科学历 党组成员

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

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原开封市人民法院郊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75年12月,办公地址在区政府院南100米,与公安局、检察院同院,当时内设刑事、民事两庭及办公室。1989年,区人民法院下设10庭、1室、和4个人民法庭,编制48人。2002年3月办公地址迁至区文教局南邻。2002年10月机构改革,撤消告申庭,合并立案庭审监庭。至2007年,其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司法技术行政科、法警大队、党总支、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巡回法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监督庭,编制74人,实有74人。

各部门负责人:刑庭庭长董征、民一庭庭长邢允波、民二庭庭长徐昆、民三庭庭长徐跃、巡回法庭庭长朱广兵、行政庭庭长黄卫勇、立案庭庭长张永林、审监庭庭长卞亚峰、办公室主任高卫东、监察室主任陈登贤、法警大队大队长张学刚、行政科科长任文玲。1989年1月~2005年9月期间,开封市郊区人民法院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确保司法公正为主线,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提高队伍素质为组织保证,全面推进各项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同时,区法院与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密切协作,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的同时,致力于调整各种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为加快全区的经济发展和改革,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这些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7361件,审结26973件,结案率为98.58%。

主要荣誉

2006年3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解放军总政治部表彰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等,涌现出全省十大杰出法官、一等功获得者李桂芝等一批优秀法官队伍。

历任院长:

于光荣 1989.1~1990.4肖合钧 1990.4~1993.7曹德安 1993.7~1995.4庞树田 1995.4~1997.12李冉斋 1998.3~1998.8闫国顺 1999.3~2003.1王文涛 2003.1~2006.5常风臣 2006.5至今

兰考县人民法院

兰考县位于河南省东北部,东连商丘,西接开封,是通往鲁西南的重要门户,辖11个乡、5个镇,总人口 76万人,总面积111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 95万亩。这里是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同志生前战斗过并为之献身的地方,是焦裕禄精神的发祥地。

兰考县人民法院的前身是兰封和考城两县设立的司法科,新中国成立后两县分别成立人民法院,1954年6月兰封县和考城县合并成为兰考县,法院也相应合并为兰考县人民法院。兰考县人民法院成立以来,历任共有22任科长(法院前身为司法科)、院长。

现任院长、党组书记为孔令营。兰考县人民法院现有在职人员114人,其中法官64人,法警7人,其他干部34人,工人9人。四高法官9名,一级法官32名。副科级以上干部45名。兰考县人民法院机构有21个,分别是:民一庭、民二庭、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行政庭、执行局、固阳法庭、红庙法庭、坝头法庭、张君墓法庭、立案庭、审监庭、法警大队、司法技术科、办公室、行政科、基建科、通讯科、政治处、研究室、监察室

1990年来,兰考法院荣获的省级以上荣誉有:

1990年12月被省高院授予“两庭建设先进单位”。

1992年3月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1992年12月被省高院授予“信息调研先进单位”。

1995年被国家经贸委工商管理局技术监督局授予“打假先进单位”。

1998年12月被省高院授予“司法统计先进单位”。

1999年1月被省高院授予“法制宣传先进单位”,1999年4月被省高院授予“‘四最’先进单位”、同时被授予“集体二等功”。

2000年,被最高院、团中央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2001年被授予省级“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2002年被省高院评为“司法统计先进单位”。

2004年先后被省高院授予“两庭建设先进单位”、“纪检监察先进单位”、“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12月被省爱卫会授予“省级卫生先进单位”。

2005年先后被省高院授予“信访工作先进集体”、“集体一等功”。

2005年被最高院授予“全国优秀少年法庭”。

2006年固阳法庭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2005年度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2006年1月少刑庭被十九部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

2007年,固阳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授予“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刑事庭获得“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同时被省高院记集体一等功;兰考法院被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评为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民二庭被授予“全省民商事审判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于被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河南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并荣立集体三等功。

院领导班子成员:

孔令营,男,1968年4月出生,河南通许人,汉族,党员,法学硕士,现任兰考县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1985年9月至1989年7月,在中南政法学院学习1989年7月至2004年8月,在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办公室主任、副院长2002年2月至2004年1月,在华东政法学院读研究生2004年8月至2006年5月,在开封市政法委工作2006年5月至今,在兰考县人民法院工作

孙汐,男,1968年10月出生,河南省兰考县人,汉族,党员,法学学士,现任兰考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分管刑事庭、青少年综合审判庭、行政科、基建科和通讯科工作。1983年8月至1986年6月,在开封市第二师范学校学习1986年7月至1988年8月,在兰考县坝头乡初中任教1988年9月至1992年7月,在中南政法学院学习1992年8月至今,在兰考县人民法院工作

孔维君,男,1961年1月出生,河南省兰考县人,汉族,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兰考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分管执行局、法警队工作。1981年9月至1984年7月,在郑州牧专学习1984年8月至1984年12月,在兰考县农牧机要局工作1985年1月至2004年8月,在兰考县检察院工作2004年8月至今,在兰考县人民法院工作

陈志力,男,1967年8月出生,河南省兰考县人,汉族,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兰考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分管行政审判、立案信访、审判监督工作。1987年9月至1991年7月,在郑州大学学习1991年7月至今,在兰考法院工作

张建民,男,1966年2月出生,河南省兰考县人,汉族,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兰考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分管民事审判、司法技术室,主抓工、青、妇工作。1985年12月至今,在兰考县人民法院工作

庄著立,男,1965年12月出生,河南省兰考县人,汉族,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兰考县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分管政治处、研究室。1985年9月至1987年9月,在河南省司法学校学习1987年9月至今,在兰考法院工作

陈剑光,1974年6月出生,河南省兰考县人,汉族,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兰考县人民法院纪检组长,主管纪检、办公室工作,协管司法能力考评、信息、宣传、调研工作。1992年9月至1994年7月,在河南省司法学校学习1994年7月至今,在兰考法院工作

开封县人民法院

开封县位于豫东平原,北依黄河,三面环抱古都开封,历史悠久,地理位置优越,辖区15个乡镇,面积1302平方公里,总人口67万人。

开封县人民法院位于县城县府西街38号,在编干警98人。开封县人民法院1951年12月正式成立,自1955年10月12日开封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至今。

历任院长分别是:张锋、朱兵胜、王文轩、杜绪忠、李春观、付智广、顾宪良、曹德安、赵延明和李佩生。

现任院长李佩生。

开封县人民法院设置二级机构20个,分别是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纪检组(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司法鉴定技术科和陈留法庭、杜良法庭、范村法庭、八里湾法庭、朱仙镇法庭。

各部门负责人

政治处主任李运新

办公室主任仇政法

研究室主任赵根喜

监察室主任张贵山

立案庭庭长耿士毅

刑事审判庭庭长杨友才

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郭庆霞

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文彬

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叶素琴

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王培德

行政审判庭庭长焦志强

审判监督庭庭长段耀礼

执行局副局长(负责人)崔建民

司法警察大队长鲁健

司法鉴定技术科科长马国光

陈留法庭庭长秦晓歌

杜良法庭副庭长(负责人)王忠贵

范村法庭庭长曹自强

八里湾法庭庭长何晓梅

朱仙镇法庭庭长李冰。

开封县人民法院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各个历史时期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行使审判权,维护生产、教学、科研、人民群众生活秩序,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近年来,院党组提出了整体工作创一流,单项工作争第一的奋斗目标,狠抓管理管理和队伍建设,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受到群众欢迎,得到省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的肯定推广。

开封县人民法院先后被命名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全省法院思想作风整顿先进集体,新闻宣传、两庭建设、司法行政、公文处理、信息、调研等多项工作被省高院评为先进单位,2007年被省高级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开封县人民法院院长及班子成员简介

1、李佩生,1965年 2 月出生,汉族,法律本科文化,省法学会会员,现任开封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1985年7月到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副院长。2002年调至开封县法院任党组书记、代院长、院长。

2、王连山,1959年6月出生,汉族,法律本科文化,现任开封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3、薛 冰,1966年5月出生,汉族,法律本科文化,现任开封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4、王秉坤,1963年11月出生,汉族,法律本科文化,现任开封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5、陈广伟,1958年9月出生,汉族,法律本科文化,现任开封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6、魏国成,1970年5月出生,汉族,法律本科文化,现任开封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7、李安伟,1971年5月出生,汉族,法律本科文化,现任开封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8、李 伟,1965年12月出生,汉族,法律本科文化,现任开封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9、仇政法,1973年11月出生,汉族,法律本科文化,现任开封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10、刘 琦,1981年 月出生,汉族,法律本科文化,现任开封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11、李运新,1967年1月出生,汉族,法律本科文化,现任开封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组建于1973年5月,其前身是开封市人民法院顺河区人民法庭。该院现辖两个乡、六个办事处,辖区面积86.73平方公里,辖区人口24.11万。

三十多年来,该法院经历了恢复组建和曲折发展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该院在党的领导下,始终不渝地贯彻党的“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一步一个脚印, 在伟大的改革开放事业中创出了一个又一个辉煌的业绩。在队伍建设上, 他们坚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强化专业素质教育, 认真做好增编补员工作,队伍不断发展状大,到2007年底,该院在编干警由组建时的不足10人增加到69人,其中本科以上毕业55人。

近年来,他们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狠抓法院队伍建设,充分运用审判职能作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各项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该院曾荣立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2002年2月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

院领导简介

现任院长许新启,汉族,1962年1月出生,研究生毕业,中共党员,1997年11月任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02年12月任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06年5月任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副院长:李昂,汉族,1967年6月出生,本科毕业,中共党员,2003年7月任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副院长:肖兵,汉族,1967年11月出生,本科毕业,中共党员,2004年8月任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副院长:凌敏,汉族,1968年6月出生,本科毕业,中共党员,2004年8月任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副院长:张武捷,汉族,1967年9月出生,本科毕业,2004年8月任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党组成员:翟渊涛,汉族,1961年12月出生,本科毕业,2004年8月任开封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政治处主任:赵芳,回族,1968年1月出生,本科毕业,2007年6月任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历任院长:

1973年5月---1979年3月 张保臣

1979年3月---1984年3月 海金生

1984年3月---1992年12月 崔茂森

1992年12月---2002年12月 冯宪宽

2002年12月---2006年5月 宋航林

2006年5月至今许新启

主要荣誉:

2004年被授予省级卫生先进单位。2005年被龙亭区委、区政府授予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先进集体、优秀投资环境贡献奖2006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市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院党支部被龙亭区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院党组被区委授予统一战线先进集体;民一庭被市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刑庭被区委、区政府授予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先进集体2007年被市委授予开封市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被区委、区政府授予信访工作先进单位;执行局被市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民二庭被市中院授予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法警队被市中院授予全市法院司法警察速射射击比赛第二名、全市法院司法警察队列比赛第三名;2008年被区委、区政府授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建设先进成员单位;被区委、区政府通令嘉奖一次;执行局被市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法警大队被市委政法委授予政法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刑庭被区委、区政府授予政法系统先进庭;

历任院长

刘梦珠、高润才、庞树田、李良民、宋航林、冯宪宽

历任副院长

刘梦珠、付明聪、高润才、朱天广、冯宪宽、赵研明、王峰岚、张忠、王巧凤、李宝金、刘建庄、胡平、谷景良、郑永强、焦世峰、李利华、程向辉

现任院领导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院长 赵 洪

党组副书记、政治处主任 刘 兵

党组成员、副院长 郑永强

党组成员、副院长 李利华

党组成员、副院长 程向辉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霍建国

党组成员 刘建庄党组成员

执行局局长 栗庆平

中院地址


地址:晋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