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令
开工令
开工令就是开工日期时,由总监发的下达开工的书面文件。
定义
开工日期是很重要的。主要是因为它是计算工期的起点。同时,承包商也需要有一个明确的开工日期,以便从分包商、供应商及其它有关方面预先得到所需要的承诺(如订货、租用机械、提供劳力等事项),并获得业主支付的预付款。对于业主来说,则要在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通知的同时,按合同规定的施工顺序的要求,把所需的现场与通道交给承包商。如拖延时间则会导致工程延期及业主支付一笔额外费用。
一般是由总监发的。
格式
开 工 令
工程名称: 编号: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开工准备情况及各项开工条件进行了审查,认为
工程 (单位、分部)可以开始施工,承包商在接到开工令后,迅速开始施工。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承包商收到开工令的日期即为本工程 的开工日期。
承 包 商 承包商代表 收到日期 本表一式三份,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各一份。
前提条件
发开工令的前提条件是:
1、施工图已审查完毕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审批
3、施工图纸已会审
4、现场“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等已能满足施工需要
5、主要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已落实(或有所计划)
6、已办理施工许可证
7、工程基线、标高已复核
8、其它地方性的规定等。
但主要还是根据业主工程师的要求,有些国际工程可能在预付款到账后即开始计算工期,而有些分包合同虽然以上条件都已满足,但因为主合同履约没有收到开工令,所以未向分包合同下达开工令,但这属于少数现象。
相关分词:
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