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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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商品房


空置商品房是指商品房屋竣工验收并达到可交付使用的条件,经初始登记后在一定时期内,尚未出售或出租的房屋。根据国家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最近发布的对商品房空置面积种类进行明确分类的通知,从2003年统计年报开始,将以商品房空置时间作为标准进行划分。



简介


空置房是房地产市场上的专用名词,严格概念上是指房屋竣工一年之后没有实现销售的房子,通俗地说就是指市场上卖不出去的房子。这与一般人认为的没有人住的“空房子”完全不同。所谓“空房子”其实指的是“空关房”,意即开发商把房子卖给业主后,业主既不自住也不出租,房子没人住形成“空关”

对应于权威部门经常发布房地产市场“空置率”的数据,“空关率”的数据几乎没有机构能够发布,因为实在是难以统计,只能是对某一两个楼盘或小区进行现场调查,得出相应楼盘或小区的“空关率”。“空置率”“空关率”之所以必须严格区分,是因为它们所描述的市场形态完全不同。前者反映的是市场热还是冷,空置率越高,表明楼市越冷,市场销售不佳,房价有下跌的压力,反之空置率极低,房价则将继续上升;而后者反映的是投资性购房的冷热程度,“空关房”较多意味着业主购房不为自住需求,房屋的价值却能体现出使用价值。

综述


由于市场各方对于空置房的定义大不相同,因此很难统计出全国究竟有多少可供购买的空置房,据介绍,尽管建设部对空置房作出了官方定义,但实际上市场上对空置房存在多种定义。空置时间在1年以内的为待销商品房;空置时间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为滞销商品房;空置时间在3年以上的为积压商品房。也称尾房,主要是指商品房的尾盘、长期积压在公司或个人手中的多套、长期无法变现的空置房产或“债权房”等,其中又以商品房的尾盘为主。

官方定义


根据国家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最近发布的对商品房空置面积种类进行明确分类的通知,从2003年统计年报开始,将以商品房空置时间作为标准进行划分。空置时间在1年以内的为待销商品房;空置时间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为滞销商品房;空置时间在3年以上的为积压商品房。

市场定义


开发商销售的尾房、被法院罚没、羁押的部分房屋、开发商用于抵债的债权房都在空置房的范畴之内。

相关分词: 空置 商品房 商品 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