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疑难解答与实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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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疑难解答与实务操作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疑难解答与实务操作》石先广著作,法律出版社2009年1月出版,本书专门针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编写,重点突出对新法的理解与运用。



图书信息


书 名: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疑难解答与实务操作

作 者:石先广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年01月

ISBN: 9787503689314

开本: 16开

定价: 28.00 元

内容简介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疑难解答与实务操作》对于热点、疑点问题,设计了相关疑难问题释疑,解决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疑难解答与实务操作》与市场上其它条文解析类图书不同的是,对于重要条款,结合实际案例,重点阐述实务操作和风险防范方面的问题,而非单独解释条文。

作者简介


石先广,劳动法专家、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同建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劳动法律委员会委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长期从事公司法律事务的研究与实务操作,致力于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书面化、标准化、流程化研究。已在上海、江苏、浙江、北京、深圳、重庆、山东、江西、安徽、四川、广东、河南、辽宁、福建等省市为企业讲授劳动用工管理课程百余场,已培训企业万余家。

图书目录


第一章 总则

一、《实施条例》制定的目的

二、有关部门的责任

三、适用范围中“等组织”的扩展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四、单位分支机构的劳动合同签订权限

【相关疑难问题释疑】

1.办事处可以单独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吗?

2.子公司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吗?

3.分支机构可否作为当事人参加仲裁、诉讼活动?

4.分公司可以签订劳动合同,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劳动者在1个月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理

【相关疑难问题释疑】

5.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劳动报酬如何确定?

六、超过1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理

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者超过1个月不满1年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理

七、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自用工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

预防“事实劳动关系”发生的措施

【相关疑难问题释疑】

6.劳动者满1年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该怎么处理?

八、职工名册的内容及不建职工名册的责任

建立职工名册的义务

职工名册的内容

不建立职工名册的法律责任

【相关疑难问题释疑】

7.职工名册需要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吗?

九、“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算

十、工作年限的合并计算

工作年限的作用

工作年限的合并计算

算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的计算

十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款内容的确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内容的确定原则

无法确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内容的处理

十二、不适用无固定期限合同及经济补偿金的岗位

公益性岗位的概念、范围、种类

公益性岗位的豁免规定

十三、劳动合同约定终止条件的限制

劳动合同约定终止条件的限制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

十四、异地用工标准的确定

异地用工标准的确定原则

异地用工劳动争议的管辖

十五、试用期的工资标准

十六、培训费的范围

专项培训费和专业技术培训的界定

专项培训费用的范围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出资培训时应注意的问题

十七、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

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的概念

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的关系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章 劳务派遣特别规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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